关于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05 09:13来源:寿县炎刘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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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部门:公安机关户政窗口
2.办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办理流程:受理-审查-收费-办结
4.所需材料: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年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交验社保卡、学生证、毕业证等带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材料之一。
5.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依据:财政部财税【2018】37号收费:无

炎刘镇办理单位:炎刘镇派出所

 单位负责人:戚利先

      联系方式:0554-2762110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炎刘镇石吴路


作者:NB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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