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发布时间:2020-11-12 08:14来源:寿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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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关注校内各活动的良好表现,择优推荐。

一、“三好学生”条件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道德品质;有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与人为善,乐于交流,善于沟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自我调控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品学兼优,积极、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班级或学校集体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工作能力强,履行职责出色,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评选要求

1.公开、公平、公正。评选表彰活动要在学校党政班子领导下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实行以班级为单位,学生、教师、领导相结合的评选办法。要通过选拔推荐,评选结果要报经学校班子会议、学区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

2.程序规范、过程完整。按要求规范填写相关的表格,同步报送评选公示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名额等额报送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逾期不再办理。

3.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它作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措施,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及受表彰的学生教育、引导工作,切实选拔出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及教育意义的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以保证评选表彰活动深入健康地开展下去。

作者:寿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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