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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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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登记
索
引
号:
/202012-00014
信息分类:
暂住登记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1-05-23 16:20
发布机构:
寿县茶庵镇政府
成文日期: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暂住登的情况说明
点
击
量:
文
号:
关
键
词:
索
引
号:
/202012-00014
信息分类:
暂住登记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1-05-23 16:20
发布机构:
寿县茶庵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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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暂住登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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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关于暂住登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5-23 16:20
来源:寿县茶庵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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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部门;公安机关派出所
2.办理条件;流动人口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5日以内
3.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4.所需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德居住所证明;购买商品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居住单位集体宿舍德,提供单位证明;居住在租赁房屋德,提供承租人与房主签订的租房协议;借住亲友房屋的,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或者提供亲友的房屋所有权证明以及对本人实际居住的情况说明。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作者:寿县茶庵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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