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教师职称评审政策
一、评审政策:
第十七条 初、中级不实行破格申报,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实行学历、资历单项破格、逐级申报。
第十八条 任现职以来,符合第十二条能力条件和业绩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不受教研科研条件以及学历或资历条件限制,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
(一)年度考核至少有3次优秀等次。
(二)获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或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全国推广应用。
(三)破格答辩优秀等次以上(由省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并制定具体答辩办法)。
第十九条 任现职以来,符合第十三条能力条件和业绩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不受教科研条件以及学历或资历条件限制,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一)年度考核至少有2次优秀等次。
(二)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或省级特等奖;或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全省推广应用。
(三)破格答辩优秀等次以上(由市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并制定具体答辩办法)。
二、评审通知: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 知》(皖人社秘〔2021〕172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 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21〕69号)部署和 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1.评审标准
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安徽省教育厅安徽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 资格条件〉等3个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0〕7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申报条件等。
2. 评审范围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各级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 门)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力量办学和全市非在编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可以申报。
全市编制内在职在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照省人社厅、 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意 见》(皖人社秘〔2016〕317号)文件中有关安徽省教育事业单 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执行。各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数内推荐。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 意见》(淮府〔2014〕39号)文件精神,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的 教师,符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可不占本单位职务 职数,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凡取得相应资格的,退休 时仍未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退休当月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兑现工资。单独编制评审人员花名册。
根据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 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办发 〔2019〕1号)文件精神,为吸引留住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 身从教,对实施“评聘分开”制度时期取得高级职称5年未聘, 中级职称10年未聘,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聘任相应专业 技术职务;获得省以上优秀、模范、骨干、特级教师、教书育人 楷模、五一劳动奖章、五一 巾帼标兵、师德标兵、学科带头人、 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教坛新星、优秀班主任及江淮名 师、安徽最美教师等,获得省、部级综合表彰奖励和享受国务 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参加 援疆、援藏、援外教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根据市教体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全面贯 彻落实省、市关于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淮教体〔2020〕12号)文件精神,城镇交流到乡村学 校任教的教师,符合任职年限且在乡村学校工作满3年的,可按 照乡村学校教师资格条件申报高一级职称(职务);教龄男满30 年女满25年的,有高级教师职称资格而未聘任的城镇教师,本人 自愿到乡村学校支教3年以上的,如相应岗位无空缺,可不占岗 位结构比例聘任相应教师职务,逐步过渡消化;教师在乡村连续 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并符合高、中级教师 资格申报条件的,或在乡村累计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如相应岗位无空缺的,可不占岗位结构比
例评聘相应教师职务,逐步过渡消化。
3.申报程序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自今年起,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 术资格评审工作均通过安徽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 称职称管理平台)进行管理,为确保稳妥有序推进,2021年度我 市中小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步申报的方式进 行。学校(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确定参加竞争推荐人选,并组织竞争推荐
(一)网上申报时间
从文件印发之日起,申报人需提前完成个人业绩库信息录入,维护好个人业绩库。
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11月 10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各县区 教育体育局、人社局,市教育体育局网上审核并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
(二)网上材料申报
申报人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材料必须完全一致,所有业绩材料在网上均要留痕,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
1. 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首页 (http:/hrss . ah . gov . cn/),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或“单位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 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具体申报操作指南可以在
“职称申报”页面的右上方进行下载。
2. 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 息,并扫描上传资历、业绩、论文、继续教育、年度考核、诚信 承诺书等申报材料,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
3.申报人可将提前录入的业绩导入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单位在线审核申报人材料,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并上传公示证明及公示材料(公示原件网上截图或复印件等)
4. 申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获奖情况等材料,必须是 申报人任现职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网上申报时可以按 重要性排序填报。业绩成果材料应突出代表性,对多人共同完成 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作及发挥作用的相关证明 材料。业务工作总结需经用人单位审验盖章、审签人签字后上 传。论文著作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 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每篇论文(著作)一个文档。继续教 育情况应上传本人信息页,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时 验证页(每一页均需本人签名)。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三)纸质材料报送
按照省厅要求,结合淮南实际,采取网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并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表》,逐级盖章后与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1. 高级教师。市属学校申报,由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报市 人社局;县区所属学校申报,由县区人社局、教育体育主管部门
审核后报市人社局。
2. 一级教师。市属学校,由学校报市教育体育局初审;县 区学校,由学校报县区人社局、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教
育体育局。
3. 二、 三级教师。市属学校,申报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材 料报市教育体育局;县区属学校及辖区内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 (幼儿园),报县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初审,由县区人社局认
定,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审核受理
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各单位按管理权限对申 报人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公示。各类 材料复印件上须注明: “此件为原件复印件”,且所在单位审核 人员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要坚持“谁审核、 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申报人及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层层
签署承诺书(详见附件2、附件3)。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未经公示、不 签承诺书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对提供虚假材料者, 一经查实取 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之后3年内不得申报。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 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对上年度评委
会综合评议时未通过的人员,若无新的专业工作业绩,本年度不
再受理。本次评审不受理破格申报。
1. 个人申报。申报人将相关材料录入业绩库并提交,经学 校(单位)审核后,再进行职称申报,导入业绩库数据,并提交至学校(单位)。
2. 单位审核推荐。学校(单位)在线审核申报人材料,并上传公示证明及公示材料、推荐意见书、岗位职数空缺表等。
3. 逐级审核。县区属学校按县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 →县区 人社部门 → 市教育体育局 → 市人社局 →评委会组建单位逐级审 核;市属学校的按市教育体育局 →市人社局 →评委会组建单位逐
级审核;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
(五)注意事项
关于任职、聘任、业绩成果论著、考核等年限的计算。专业 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本次申报人员专业技术 资格任职及聘任年限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工作业绩与成果、 论文著作等申报材料认定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任现职 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等次的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