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结果】城管局2025年10月31日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处理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03 15:24来源:寿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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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文号

案件名称

法人(自然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机关和日期

备注

1

淮(寿)城罚决字〔2025〕第27

寿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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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寿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组织的三辆重型半挂车(皖AG9965、皖N69392、皖AJ0738)于202591823时合肥高新区方兴大道与燕子河路交口附近的在建工程项目里装载的建筑垃圾(成分为弃土,装载体量为60立方米),准备运往寿县安丰镇许家台引江济淮河边废弃河套处,9182350分在寿县安丰镇许家台引江济淮河边被城管执法人员发现并制止了。根据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片及说明、调查(询问)笔录、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该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罚款《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

处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寿县城市管理局 20251031

 

 

作者:寿县城市管理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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