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前公示:安徽景陶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寿县景陶医院项目

发布时间:2024-07-12 11:22来源:淮南市寿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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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景陶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寿县景陶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淮南市寿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电    话:0554-4108059
地    址:寿县政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建设单位:安徽景陶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寿县景陶医院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德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寿县窑口镇陈圩村悦华养老服务中心内5#楼,占地面积1720㎡,总建筑面积5100㎡,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国民经济行业类别:Q8411 综合医院;项目主要为养老机构老人提供24小时医疗服务,拟设床位31张;项目废水暂无法纳入乡镇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经新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罐车送至寿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项目经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批复文号:寿发改审批函〔2023〕216号,项目代码:2306-340422-04-01-838550;本次环评不包括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废水污染防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要求建设;项目运营期间按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对各类污水做到有效收集、处理;雨水依托悦华养老服务中心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北侧窑口支渠;食堂废水经新建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新建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综合医疗废水一并进入新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一级强化(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工艺,设计处理规模:25m³/d)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排放标准及寿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设计进水标准,暂存于新建污水暂存池(20m³),每日由罐车送至寿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制定污水运输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设应急事故池,以贮存处理系统事故或其它突发事件时医院污水,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急事故池容积不小于日排放量的 100%,非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急事故池容积不小于日排放量的30%。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构筑物设置盖板封闭,恶臭气体经密闭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油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产生噪声设备的位置,并采取必要的消声、减振、隔声等综合噪声治理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的贮存和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污水处理站污泥按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中污泥处置要求以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要求处理;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和普通废包装收集暂存后,交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新建医废暂存间(10㎡),每日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前进行消毒处置并进行监测,与格栅渣暂存于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10㎡),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10㎡),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立医废台账,确保医废零排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有效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严格落实防渗措施,确保不会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六)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等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作者:王成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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