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对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处理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01 10:33来源: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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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书文号

案件名称

法人(自然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机关和日期

备注

1

淮(寿)城罚决字〔2024〕第06号

合肥满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孟成

合肥满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192010分在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丰收大道与安康大道交口向北800米处,未经核准,组织了4辆重型自卸货车(牌照为皖AJ0781、皖AK8501、皖NA7259、渝DC5990)从合肥市蜀山区将军岭路与湖光西路交口在建工地装载的建筑垃圾(主要成分:砖渣、弃土、塑料等固体废弃物,装载量:60立方米),准备运往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倾倒,当天2010分在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丰收大道与安康大道交口向北800米处被城管执法人员发现、制止。合肥满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60立方米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警告;罚款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给予警告,处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28

 

2

淮(寿)城罚决字〔2024〕第09号

合肥真诚运输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王心保

合肥真诚运输有限公司于20241141220分在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新桥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口向西20米处,未经核准,组织车辆皖AH3120,在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与玉兰大道交口处的在建工地装载的建筑垃圾,准备运往寿县三觉镇维东建材东边取土坑倾倒,当天1220分到达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新桥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口向西20米处被城管执法人员发现、制止。合肥真诚运输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22立方米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警告;罚款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给予警告,处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228

 

 

作者:寿县城市管理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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