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县天蓬养猪场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核查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5 08:35来源:淮南市寿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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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寿县天蓬养猪场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核查结果的公示
2024年1月5日,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对寿县天蓬养猪场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一案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案情简介
2023 年11 月 2日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对群众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过程中,发现寿县天蓬养猪场产生的废弃物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
二、查处情况
寿县天蓬养猪场的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的规定,淮南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12日向其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23年12月21日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年12月29日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寿县天蓬养猪场处罚款人民币:贰仟陆佰玖拾元整(¥:2690元)。
三、核查结果
2024年1月2日执法人员对该养殖场进行核查时,发现养殖场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未发现有排入外环境或其它环境违法行为。


2024年1月5日

作者: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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