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帮扶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贷款贴息
二、资金来源
《关于下达寿县2023年盘活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寿农组〔2023〕30号)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02万元。
三、实施期限
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31日。
四、绩效目标
对小额贷款脱贫户、监测对象进行贷款贴息,群众满意度95%以上。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寿县乡村振兴局 徐中贵
六、受益对象
为符合条件还本付息的贷款对象贴息。
七、带贫减贫机制
为部分贷款脱贫户、监测对象补贴减负。
八、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从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4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寿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寿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54-4123297,邮箱:ahsxfpb@126.com,通讯地址:寿县行政中心2楼219室;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寿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5日
作者:寿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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