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政府办2018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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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寿县政府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寿县政府办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寿县政府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寿县政府办2018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寿县政府办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4、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5、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意见不一致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6、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7、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8、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9、负责县人大、政协提交县政府的议案、提案办理工作。

10、负责代管单位的管理工作。

11、办理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寿县政府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政府办本级决算。

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寿县政府办本级

2

……

 

第二部分 寿县政府办2018年部门决算表

1.png2.png3.png4.png6.png7.png8.png 

第三部分 寿县政府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411.11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411.11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6.96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调整以前年度结余。剔除以前年度结余调整因素,本年实际收、支比上年下降15.6%,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和压缩“三公经费“等公用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068.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7.77万元,占98.98%;其他收入10.85万元,占1.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91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91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00.2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400.2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8.08万元,增长29.39%,主要原因是调整以前年度结余。剔除以前年度结余调整因素,本年财政拨款实际收、支比上年下降2.26%、15.46%,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和压缩“三公经费“等公用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7.7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8.98%。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4.41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和压缩“三公经费“等公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4.9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7.27万元,下降15.46%。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和压缩“三公经费“等公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4.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9.90万元,占81.9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91万元,占8.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5.28万元,占3.85%;节能环保(类)支出10.70万元,占1.17%,农林水(类)支出7万元,占0.8%,住房保障(类)支出37.12万元,占4.02%。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02.99万元,支出决算为91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车补贴的追加;二是零星增资、津补贴、纪检监察及非部门预算的追加。其中:基本支出914.9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款)行政运行、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04.50万元,支出决算为749.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车补贴的追加;二是零星增资、津补贴、纪检监察等经费追加。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1.26万元,支出决算为7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改革后清算追加。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0.11万元,支出决算为3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追加。
  3. 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污染防治支出追加。

5.农林水(类)水利、扶贫(款)水利建设移民支出、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污染防治支出、扶贫支出追加。

  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7.12万元,支出决算为3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4.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8.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15.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办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寿县政府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31万元,比2017年减少22.76万元,下降10.34%,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招待费支出减少;二是按照一般性支出压缩5%以上的文件规定,一般性支出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寿县政府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是办公设备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寿县政府办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寿县政府办2018年度没有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自评。

组织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整体支出达到预期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寿县政府办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56

31.54 

因公出国(境)费

0

2.24

公务接待费

56

29.3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0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寿县政府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万元,支出决算为31.54万元,完成预算的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规定和市委40条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中共淮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坚决整治三种“顽症”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淮纪〔2013〕27号)规定。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政府办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寿县政府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24万元,占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30万元,占9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4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长0.12万元,增长6%,县级财政年初无此项预算,上级部门安排临时性支出。2018年寿县政府办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累计出国(境)1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及其他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寿县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方法》(财公〔2016〕2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29.30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04万元,下降9.4%,下降的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规定,从严控制招待费支出。2018年寿县政府办国内公务接待共4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342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寿县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淮财行政〔2014〕581号)相关规定, 县委县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寿办发〔2015〕2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同,寿县政府办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寿县政府办  政务公开电话:0554-4034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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