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寿县卫健委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02-29 18:05来源: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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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低于二十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承办机构

县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三、服务对象

计划生育家庭

四、服务条件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五、申报材料:

(1)申请人提供的夫妻户口簿、夫妻身份证;

(2)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表、一卡通;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相关证明材料。

六、服务流程

乡镇直接发放,无需居民申请。

七、服务时限

当年确认,当年发放

八、费依据及标准

九、咨询途径

寿县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电话咨询:0554--4037431

十、监督和投诉渠道

寿县卫健委监察室  投诉电话:0554-3129521


作者: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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