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现将《寿县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8月15日
寿县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公路“建、管、护、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总目标,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17号)、《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开展2018年度安徽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皖交运〔2018〕86号)、《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的通知》(皖交运〔2019〕20号)文件要求,在全县开展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活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十三五”农村公路发展的总体目标,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要求,坚持“建养并重,管养结合,统筹协调”的原则,落实政府主体责任、稳定以政府投入为主的资金渠道、健全建管护运长效机制,全面促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助力农村地区脱贫攻坚,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寿县提供重要交通保障。
二、创建内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 坚决有力。成立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聚焦本地农村公路发展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机制,主要指标纳入县、乡(镇)政府的绩效考核范围。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和人员经费足额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逐步建立农村客运公共财政保障制度。
(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战、农业农村现代化效果明显。大力推进“美丽农村路”建设,整治路域环境,基本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为全力打造生态宜居的农村环境当好先行。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完成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任务,有序推进通村组道路建设,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较多的自然村通硬化路问题,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对脱贫攻坚的先导作用,贫困发生率和贫困人口明显下降。推动农村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改善特色产业镇、农场林场、乡村旅游景点景区、产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基地等交通运输条件,促进农村公路与农田机耕道有机结合,为产业兴县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三)群众参与度深,获得感强,满意度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引导、支持群众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积极创造公益岗位,让广大农民在参与中直接受益,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效果明显,使群众真正成为“四好农村路”参与者、受益者和拥护者。 重点考核吸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使其从中获益,进一步巩固扶贫成果。
(四)发挥示范作用,提升建设水平。扎实有序开展县乡两级品质示范路、“四好农村路”建设示范乡镇争创活动,把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提炼加工,提高可复制、可推广性,逐步向全县推广延伸,促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按年度评定表彰品质示范路和示范乡镇,并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
(五)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完善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切实落实人员,健全规章制度。充分发挥乡镇、村委会作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专管员、村有护路员的农村公路保护队伍,农村公路产权保护网络更加健全。
(六)大力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到2020年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A级以上,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客车通达率100%,县城20公里范围内的城乡客运公交化运行率达50%以上。建立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审核机制,保障建制村通客车“开得通、留得住”。大力开展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建设,生产生活资料进城下乡便捷高效。鼓励和引导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实施公交化改造、公司化经营,到2020年底,完成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工作。
(七)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基本实现。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 100%,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水平较高。建立养护资金增长机制,年度养护资金金额根据上一年度农村公路养护统计年报里程核算。大中修养护工程有序开展,全面解决“畅返不畅”、“油返砂”问题。优、良、中等路率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
(八)质量安全基础牢固。农村公路建设市场规范有序,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近两年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近五年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逐年提升,危桥总数逐年下降。
三、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
“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实施,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安徽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皖交运〔2018〕86号)要求,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对农村公路路况水平和安全环境进行调查,结合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等项目的实施情况,制定我县创建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按照创建方案,合理计划,责任到人,排出月计划进度,按月进行考核,促进创建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跟踪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创建成效。
(三)自评迎检阶段
8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的自评和市级复核、命名后,向省交通运输厅申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创建领导组,明确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投入,确保创建成效
“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持续时间长,需要强化资金保障。可采取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宣传发动企业或群众自愿捐资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合理利用,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积极宣传“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指导,突出技术保障
开展业务培训,增强创建意识,掌握创建内容,提高工作水平。各单位要结合各自业务特点,加强行业指导,研究解决技术和管理难题,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加快推进我县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工作进程,为人民群众打造更加便捷、舒适、安全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
寿县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
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岳 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梁中平(县政府办副主任)
夏 丁(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徐佩连(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万 轶(县公安局政委)
赵成凤(县财政局局长)
赵东升(县发改委主任)
王占银(县民政局局长)
田雪峰(县扶贫办主任)
许 凯(县住建局局长)
王永贤(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姜 国(县水利局局长)
吴作谦(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程德云(县城管局局长)
李延孟(县文旅局局长)
王康文(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 坤(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徐胜利(县供销社主任)
王 勇(县公路分局局长)
王 政(县邮政公司总经理)
李玉平(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孙献奎(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武 珂(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孙 剑(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夏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胡斌、杨刚、闻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县交通运输局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