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基建项目管理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04-21 08:38信息来源:寿县教育体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切实加强寿县教育基建项目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程序,保证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充分发挥项目效益,现就项目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规范基本建设程序

(一)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各学区各学校要根据实际办学需求,结合学校标准化建设、寄宿制学校建设、学校布局调整、乡村振兴等,超前谋划建设项目,已经确定的教育基建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规划、立项、设计、招投标等报批手续,不得简化程序。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项目应坚持“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按照现行中小学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进行设计,确保校舍建设标准化,不得超标准搞豪华建设。

(二)规范基本建设和招投标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四制”要求,严把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控制、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等“六关”,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教体局已对设计单位、预算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了集中招标。学校自主实施的项目可选择县教体局中标的单位承担设计、预算和监理服务,费用自理。

各学区、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组织招标工作,所有项目都应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对项目资金较小的进行打捆招标。各学区要加强对学校自主实施项目的招投标监管和指导,严禁规避招标、虚假招标。

工程施工合同采用制式合同文本,统一合同条款,各校不得降低要求,签订含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政策要求条款的合同。签订合同前,施工单位以保函或现金缴纳履约保证金(2%比例),保函有效期不得小于实际工期。

(三)加强资金管理使用。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拨款,严禁截留、挪用和套取工程款。项目实施完成后,若有结余资金,由县财政局会同县教体局按有关规定处置,学区、项目学校不得自行安排。各项目学校应当强化内部监管,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配合审计机关开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

各学区各学校要加快拨款审批速度,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拨付至施工单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已竣工项目,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要求及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和单位及项目学校联合进行竣工验收。项目学校校长为验收组组长,学校项目建设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及相关单位责任人为验收组成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后,按规定及时组织竣工决算审计,按审计结果办理工程结算、基建财务决算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未经学校项目建设工作小组全体人员和学区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工程量复核记录、审计征求意见稿的,不得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五)建立技术资料档案。项目竣工后,项目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档案内容包括:立项批复、投资计划文件、全套图纸、会审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地质资料、工程变更记录、竣工验收报告、合同、预决算和审计报告等。项目学校(学区)和局项目办均应留存完整资料。在办理审计后拨款时,资料没有完整归档的,学校、学区及局项目办经办人及拨款审核人不得办理拨款手续。

二、加强施工过程管理

(一)严格项目实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则,并按照审查合格的工程设计图纸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建设项目达到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

局项目办、学区和学校要共同和设计单位对接,明确项目实施内容、详细工程量或范围及作法标准,并签字确认,确保学校项目建设意图能准确反应到图纸上。还应同预算单位对接,详细核对预算初稿,确保工程不漏项、预算不超支,并签字确认。

项目经理、工程监理必须常驻工地,跟班作业,及时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严格履行变更手续。严禁随意变更项目,确需项目变更的,应遵循科学、合理、经济,先批准、后变更、再施工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禁恶意低价中标后再实施变更,或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肢解工程,规避招投标。根据《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县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寿政〔2018〕50号)文件精神,县教体局党委经研究,原则上工程不允许变更,项目实施中,遇特殊地质结构或不可抗力等原因确需变更的,应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并保留相关影像资料,批准后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最初立项批复,随意变更,造成立项与建设不符。无变更审批手续的,不得列入工程决算审计。非因法定事由,工程累计变更金额超过中标合同价10%的,将启动责任追究。

(三)规范项目监理。现场监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旁站、平行检验、巡视等形式进行监理,把好质量安全关。项目施工中每道工序,均应由施工单位在做好自检及隐蔽工程记录的同时提出验收申请,由工程监理人员进行现场验收。上道工序验收合格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施工。对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应书面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停工。

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一)加强项目工作领导。各学区管理中心要切实扛起主体管理责任,加强对项目学校的监督和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辖区内的项目建设,学区所辖学校自主实施基建项目可参照此《意见》进行管理。

各项目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总务主任和教师代表等为成员的项目建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人数不得少于3人,明确各自职责,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监管及建设手续办理工作,项目建设重大事项等须经集体研究决定。

(二)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建立项目学校全程监管、监理人员专业监督、质检站(维修项目无)分项把关、教体局督促检查 “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强化过程管理和质量管控,努力打造“放心工程”。县教体局将建立重点督查、定期巡查、全面检查工作机制。局项目办和各学区要坚持分片包干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大关键时间节点督查频次和力度,分期分批开展“地毯式”检查,不留死角。各学区和项目学校要积极配合住建、财政、审计等部门实施全程监管和评估,规范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提升项目的综合效益。

各地各校要在定期巡查、重点督查、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及时制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实行“三查三单”制度,强化问题整改,实行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三)严肃责任追究制。项目建设严格实行工程量清单制度,在项目规划、设计、招标、施工、竣工等各个阶段实行造价控制。对未按程序擅自开工建设的、随意调整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的、规避招标的、违反规定变更项目的、在合同订立与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中弄虚作假的,将进行责任倒查,并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附:项目实施流程图.docx

 

寿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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