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咨询生育过程中医保报销问题

来信人: 刘**** | 来信时间:2022-05-02 10:11 |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处理情况: [已回复] | 问题类型: 咨询

您好,本人在寿县缴纳社保,准备在合肥安医一附院生产,请问对于在外地生产的医保报销政策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谢谢。

回复时间:2022-05-03 15:42 回复单位:寿县医疗保障局

回复

网友您好:

经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查询:您爱人(身份证号:342225***4024)职工医保参保正常,且无转诊转院手续。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生育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淮医保发〔202116号) 第一条 20211月之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须连续缴费满12个月方可享受生育报销和生育津贴。异地生育信息符合其一即可:1.配偶为异地户口的证明;2.夫妻一方在异地(派出机构)工作的证明;3.双方父母户口均在异地的证明。

参保女职工需在怀孕28周以后办理备案手续,准备以下材料:1.职工生育保险登记表1份(盖单位公章);2.准生证;3.孕产妇保健手册;4.本人结婚证;5.本人身份证。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寿县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554-410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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