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咨询生育过程中医保报销问题
来信人: 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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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2022-05-02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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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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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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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咨询
您好,本人在寿县缴纳社保,准备在合肥安医一附院生产,请问对于在外地生产的医保报销政策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谢谢。
回复时间:2022-05-03 15:42
回复单位:寿县医疗保障局
回复
网友您好:
经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查询:您爱人(身份证号:342225***4024)职工医保参保正常,且无转诊转院手续。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生育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淮医保发〔2021〕16号) 第一条 2021年1月之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须连续缴费满12个月方可享受生育报销和生育津贴。异地生育信息符合其一即可:1.配偶为异地户口的证明;2.夫妻一方在异地(派出机构)工作的证明;3.双方父母户口均在异地的证明。
参保女职工需在怀孕28周以后办理备案手续,准备以下材料:1.职工生育保险登记表1份(盖单位公章);2.准生证;3.孕产妇保健手册;4.本人结婚证;5.本人身份证。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寿县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554-4108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