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大树村小墙队土地确权

来信人: 史**** | 来信时间:2020-06-05 08:15 |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处理情况: [已回复] | 问题类型: 投诉

安丰塘镇大树村土地确权一直没有行动,问村干部,讲分不了,一家弟兄几个人在一块,只有一个土地证,为什么村里不给分开。这样以后会有矛盾。为什么上有政策,下面误解了吗?请领导详查。

回复时间:2020-06-12 09:51 回复单位: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

  史秀全系安丰塘镇大树村村民,与其父母、兄弟户籍已分户,史秀全户家庭人口5人,在大树村没有宅基地,现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系其弟所有。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村民可依法申请使用宅基地,根据2020年1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宅基地使用权经依法批准后,农村村民可申请办理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0年6月11日10时39分与史秀全联系反馈情况,史秀全表示理解。
  联系人:柴文玲    电话:0554-3126680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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