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河镇:柴庄小学征地款问题

来信人: 吴**** | 来信时间:2020-01-03 15:45 | 信息来源:寿县融媒体中心 |处理情况: [已回复] | 问题类型: 咨询
柴庄小学由于校园面积较小,2017年均衡发展为迎国检,由学校出面,在迎河学管委、迎河镇常圩村村会参与下,与户主签定了土地转让协议,共一次性付户主人民币9万元,扩大了运动场的面积,但至今这笔钱得不到拨款。请求解决。
回复时间:2020-01-09 08:33 回复单位:寿县迎河镇人民政府

回复

  经查迎河镇政府调查了解, 由于柴庄小学在2017年均衡发展国家级验收中,学校生均占地面积不能达标,生均运动面积同时也不能达标,为了不影响迎河镇乃至整个寿县顺利通过2017年为迎均衡发展国检,当时学校与村民签定土地转让协议,一次性支付两户村民共计12.5万元,钱是学校老师集资支付的。迎河学区下一步将在县教体局及迎河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学校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来消化这一块债务。感谢您对柴庄小学的关注,希望吴某某网友继续关注关心迎河教育的发展!
  因反映人吴某某未留手机号码,所以无法向投诉人反馈调查结果,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你可电话咨询迎河镇信访办公室,联系电话0554-4558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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