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6 10:57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工作,大力推进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提升区域内初期火灾扑救能力和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升乡镇基层消防安全本质水平,按照《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方案的通知》(寿政办(2022)7号)文件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寿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5名,其中战斗员岗位80名,驾驶员岗位25名。(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防火、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男性,具有淮南市常住户口或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部队退役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的男性公民。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退役人员。

4、淮南市户籍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持B2类以上地方机动车驾驶证人员、部队退伍或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30周岁”为“1991年8月16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和疤痕,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0,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6、报考驾驶员岗位需持有B2类及以上地方机动车驾驶证,并能够熟练驾驶类型车辆。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未满五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现尚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9月6日止。

(二)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寿县消防救援大队(寿县寿春镇紫金路与众兴路交叉口西侧、0554-4022629)。

寿县建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寿县西门外工业园区金峰财富大院北门内50米.报名电话:13705642658)。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4、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

六、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建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电话通知)。报考者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七、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包括: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低分值,达不到最低分值视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轮测试。体能测试每项均达标的,按总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若体能测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1000米的单项成绩进行排名。

八、录取办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因体检、考察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部分乡镇同一岗位存在空缺,将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调剂。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规定进行,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体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应试者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敬业精神、实际工作能力及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十、人员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五个自然日后无异议的,与寿县建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合同备案手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工资。

十一、工作待遇和工资薪金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二)保障标准及工资薪酬

乡镇专职消防员待遇比照辅警待遇执行,其他岗位补贴参照文件要求执行。

鼓励将乡镇专职消防员纳入基层工会,在评优评先、表扬激励、入党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依法依规提高福利待遇,提升归属感、认同感,营造栓心留人的良好环境,减少人员流失,保障队伍稳定可靠。

十二、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单位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考试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方能进场。

不服从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和县疫防办相关文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三、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必须要干满一年,入职不满一年离职的在离职前扣除相应的服装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超过一年提出离职的不扣除服装费及其他费用;

2、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自行离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下月办理离职手续,并上交所发放的物品、被装;

3、本《公告》由寿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4、联系监督电话:

13705642658  (寿县建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0554—4108536(寿县消防救援大队)

0554—4027192(寿县人才交流中心)

附件1《招聘计划表》

附件2《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寿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8月16日


附件1

序号

所属乡镇(派出所)

战斗员岗位计划

驾驶员岗位计划

备注

1

正阳关

10

1

 

2

双  桥

9

3

 

3

堰  口

9

1

 

4

安  丰

8

1

 

5

隐  贤

12

2

 

6

小  甸

10

2

 

7

保  义

0

1

 

8

迎  河

1

0

 

9

板  桥

0

0

 

10

众  兴

1

0

 

11

三  觉

0

0

 

12

瓦  埠

3

1

 

13

丰  庄

1

1

 

14

涧  沟

1

2

 

序号

所属乡镇(派出所)

战斗员岗位

驾驶员岗位

备注

15

刘  岗

0

2

 

16

双庙集

2

2

 

17

大  顺

3

1

 

18

茶  庵

1

0

 

19

安丰塘

0

1

 

20

窑  口

1

0

 

21

张  李

0

0

 

22

陶  店

2

2

 

23

炎  刘

1

0

 

24

八公山

0

0

 

25

新桥国际产业园

4

2

 

26

寿春镇(寿春所)

1

0

 

27

寿春镇(新城所)

0

0

 

28

寿春镇(九龙所)

0

0

 

29

寿春镇(开发区所)

0

0

 


附件2: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

 

项目

测试成绩对应分值、测试办法

10分

20分

30分

40分

50分

60分

70分

80分

90分

100分

立定跳远

(米)

1.71

1.81

1.84

1.88

1.91

1.95

1.98

2.01

2.05

2.08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跳线,考生站立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脚尖不得离开地面,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助跑、垫步或连跳动作,测量起跳线后沿至身体任何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两次测试,记录成绩较好的1次。

3.考核以完成跳出长度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100分的,每递增4厘米增加10分,最高150分。

5.低于最低标准1.71米视为“不合格”。

1000米跑

(分、秒)

4′55″

4′40″

4′35″

4′30″

4′25″

4′20″

4′15″

4′10″

4′05″

4′00″

1.分组考核。

2.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完成1000米距离到达终点线,记录时间。

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100分的,每递减5秒增加10分,最高150分。

5.低于最低标准4′55″视为“不合格”。

俯卧撑

(次/2分钟)

6

8

10

12

14

16

20

25

30

35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屈臂时肩关节高于肘关节、伸臂时双肘关节未伸直、做动作时身体未保持平直,该次动作不计数;除手脚外身体其他部位触及地面,结束考核。

3.得分超出100分的,每递增5次增加10分,最高150分。

4.低于最低标准6个视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