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寿县城管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北照壁巷新增一处店铺门头,经过调查此门头招牌未经审批,是店主私自安装设置。
城管执法人员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业主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提出了整改要求。按照《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8月14将此处未经审批私自安装的门头牌匾拆除整改。
初审 余涛 责编 赵鸿冰 终审 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