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温天气火灾等事故防范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8-15 10:37 信息来源:寿县消防救援大队 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寿县气象局 寿县供电公司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工业企业、经营性单位(场所),广大居民群众:

自8月4日起,我县气象台连续发布高温橙色预警,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未来10天高温天气仍将持续。为切实做好高温天气火灾等事故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消防安全方面

(一)各工业企业、经营性单位(场所)需做到:

1.按照《消防法》、《淮南市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

2.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疏散演练,落实防火巡查检查,严防遗留火种,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3.定期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

4.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不在疏散通道内堆放物品,不在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不在门窗上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卷闸门、金属护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5.不在生产经营性场所内违规住宿,不违规使用明火,不违法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6.严禁使用泡沫夹芯板等可燃、易燃材料搭建或装修。

(二)广大居民群众需做到:

7.要留意安全出口位置,熟悉疏散逃生路线;遇有火灾发生时,要保持镇定,选择就近安全出口有序撤离,千万不要乘坐电梯。

8.电动车严禁“进楼入户”、“违规停放”、“飞线充电”。

9.机动车内严禁放置打火机、罐装喷剂等受热易发生爆炸的物品。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防止线路老化和接触不良。车载灭火器要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二、用电安全方面

(一)各工业企业、经营性单位(场所)、广大居民群众均需做到:

10.及时更换老化的电源线和设施,正确敷设电气线路并穿管保护,不私拉乱接电线,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和过载保护装置,禁止超负荷用电。

11.要熟悉主空气断路器(俗称总闸)的位置,一旦发生火灾触电或其它电气事故时,应第一时间切断电源,避免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

12.确保电器设备散热良好(如电热开水器、电脑、机械设备等),不能在其周围堆放可燃物,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因散热不良而损坏设备或引起火灾。

三、燃气安全方面

(一)宾馆酒店及餐饮等涉及燃气使用领域单位(场所)、广大居民群众均需做到:

13.严禁私自拆改、安装燃气设施和用具,经常检查、清洗燃气灶具及油烟管道。

14.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器具损坏、泄漏时,应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千万不要开关任何电器,不要使用电话、手机。

四、建设工地方面

15.各参建单位责任主体要及时了解气温变化,提前发送高温预警,适当调整高温作业时间,避免10-15时高温时段作业。

16.要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防暑设施、用品、药品,结合当日气温预警及时发放给一线施工作业人员并留存发放记录。

四、森林防火方面

17.严禁在林区、景区周边野外用火,严禁携带打火机等火种进入林区、景区 。

五、高温防范方面

18.穿衣尽量选择宽松、透气性良好、浅色的衣服。饮食要少油腻多清淡,少吃生冷食物,避免“胃肠感冒”。室内空调温度26℃左右为宜,以免室内外温差过大引发空调病。避开高温时段出行,出行在外做好防晒。

19.户外作业时要带好足量饮水,里面最好加上补盐液以补充身体流出的无机盐,一旦出现中暑迹象,需要尽快停止工作,转移到阴凉的环境之下,同时,户外作业最好结伴工作,避免因无人呼救延误送医。

20.重点高危人群高温天气易导致热伤风感冒、心脏负荷加重,促发脑卒中疾病,俗称“热中风”,有基础性疾病、老人及体质虚弱的人群需加强防范,注意及时补充水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寿县消防救援大队

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寿县气象局

寿县供电公司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