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寿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寿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实施阶段
全过程造价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近日,我县正式印发了《寿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办法》,下面将《管理办法》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投资条例》、《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淮南市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办法》及我县实际,制定了《寿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办法》(寿政办〔2024〕28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当前,我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尚无统一、有效的造价控制管理制度。我县制定《寿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办法》有助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政府性投资效益,维护我县建设市场秩序。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牵头草拟了《寿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办法(初稿)》,经多次征求意见并完善后,2024年8月6日上午,县政府办组织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税务局、县发改委、县交通局、县司法局、县重点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寿州控股集团、县住建局等10个部门对管理办法进行讨论,会议征求了各相关单位意见,在吸取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寿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2024年8月13日上午,县政府陆中洋副县长召集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重点中心等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会商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4年9月9日下午,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再次对方案进行充分讨论,最终形成该上会稿。在县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10月14日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
四、工作目标
加强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政府性投资效益,减少财政资金浪费,维护建设市场秩序。
五、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四十条。
总则。一是明确使用范围,各种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工程适用本办法;二是明确管理内容,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内容包括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中标价、合同价、施工期间工程价款的变更、签证、工程计量支付及工程价款结算、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等各环节管理;三是明确部门职责,由住建、发改等部门安排专人,成立“寿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审核专班”负责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监管。
设计阶段造价管理。严格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造价控制,明确建设单位对工程设计的合理性、经济性、实用性负责。
交易阶段造价管理。规定依法应招标的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明确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和和EPC承包模式的初设概算的编制要求,对合同条款中有关造价事项进行约定。
施工阶段造价管理。规范变更程序,明确实施工程变更时相关单位职责。规定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变更实行会审制,工程变更实行分级管理,会审结论按不同变更价款额度分级审批。
竣工(交工)验收阶段造价管理 。明确建设单位负责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工作。
监督保障。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追责问责。
六、创新举措
《管理办法》针对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交易、施工、竣工(交工)验收、监督保障等5个阶段,对全过程控制估算、概算、预算、结算价格等进行了规定。这一举措有助于提高政府性投资效益,维护我县建设市场秩序。同时对部分操作中需要明确的内容标准进行了量化,如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合理变更的标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造价成果文件与价审专班审核价格偏差的标准。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制定寿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审核管理规程。明确审核范围,要求以及具体流程。
二是加快成立寿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审核专班。对价审专班的人员组成、审查范围、运行经费保障等进行了规定。
三是明确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合理变更的范围。对于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确需变更的几种情形进行了明确。
四是规范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变更的程序。工程变更实行分级管理,单项变更金额在合同价款10%以内的,根据金额数量大小,按不同程序进行变更。
五是完善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监督保障机制,对建设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监理单位的追责情形进行明确。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会同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价审专班,履行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职能,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该项制度政策的全面落实和有效执行。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渠道: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总工程师
联系方式:0554-3126053 ;联系人:张继
地 址:寿县国投大厦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