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寿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寿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主要是落实好《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和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实施 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20〕8 号)的精神,积极推进水产养殖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五大行动”即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其主旨就是“提高池塘养殖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三、基本原则。涵盖的两个原则表达的主要意思就是全县整体推进,强化政府引领,利用好中央资金撬动民间资本,做好全县域典型经验和治理模式的推广。
四、目标任务。主要体现在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智能化、清洁化的“五化”标准,“标准化”主要是指养殖基地的水电路三通和沟渠涵闸配套等基础设施要达标;“集约化”主要指集成技术、集成模式、集中喂养、集中连片和饵料利用率的提高;“机械化”指的是池塘投饵机、增氧机以及提灌设备的机械配套;“智能化”指的是利用物联网技术做好养殖生产全过程以及水质、病害的监控;“清洁化”指的是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不产生环境污染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公害。
五、实施主体选择的要素。1、主体是新型经营主体和养殖渔民;2、持有规划区域的《水域滩涂养殖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确权剩余有效期不少于5年。
六、实施内容。涵盖较多,主要指与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相关的一切基础设施和渔业机械设备的建设,但不得用于办公场所以及生活用房;管护机制,按照"建管一体"的原则,即谁建谁管。
七、奖补标准的界定。有两个问题要做说明,一是只对新建内容进行奖补;二是不得重复申领奖补。
八、过程监管。其要义是指凡是先建后补的渔业项目,申报奖补的企业或个人必须对实施的项目内容真实性负责。
九、 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寿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
咨询渠道:寿县 水产管理中心业务股。
联系电话:0554—4020092
联系人:陈楠
地 址:寿县城投大厦十二楼12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