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寿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5 09:11信息来源:寿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寿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寿安〔20243号)文件总体要求,结合我县文化旅游行业实际,现将《寿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35日    

 

寿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部署,进一步夯实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寿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寿安〔20241号)总体要求,县文化和旅游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旅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包括演出、娱乐场所、剧本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电影院、出版物批发零售企业、印刷厂等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单位)、文博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文化旅游行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指导文化旅游经营生产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文博单位尽快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制定安全生产检查指南,推动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文博单位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监督检查。畅通文化和旅游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2025年底前,要逐步建立完善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专业力量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文化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闻出版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无证无资质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不属于文旅行政部门职责的,要按照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及时抄告、移交有关部门。

(三)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能力。三年行动期间,要按照市文旅局工作部署,每年组织人员参加文旅安全生产线上学习。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面向行政管理人员和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文博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注重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同时推动本系统有关部门在相关业务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培训内容。聚焦文旅领域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指导督促文旅经营单位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推动文旅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文博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A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配合市文旅局每年至少开展一批次A级旅游景区复核,督促和指导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能力。

(四)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局相关股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指导旅行社做好五不租(不租用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加大对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指导旅行社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全链条管理的重要环节,在订立用车合同时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提醒游客出行期间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汛期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关键部位开展细致摸排,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台账,加强整改闭环管理。指导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督促旅行社选择卫生信誉良好的餐饮单位就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履行活动报批程序,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特别是大型文旅活动的安全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提升防控公共安全风险能力。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等协调机制下,配合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推进文旅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文博单位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开展应急逃生出口和疏散通道等治理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开业前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文旅经营单位内的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治理,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相关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

(五)开展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期间,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聚焦重点时段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在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加强联合检查执法,充分利用有关协调机制积极协调消防、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专项督导,强化监管合力,压实文旅经营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林业、气象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会同各类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应对重点时期突发事件。

(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持续开展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月等安全宣传活动,推进案例教育法,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安全应急知识,提高文旅企业、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能力。积极组织、参与全国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等各类主题宣教活动。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和消防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演出,建立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化下乡活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旅游安全提示,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在线旅游平台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出游提示和警示信息,引导广大游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规范使用安全带,注意消防、交通等安全风险,提醒游客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接待旅游者的区域游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定期向局党组汇报进展情况,其他班子成员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相关股室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建立工作专班,推动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二)加强安全投入。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重点保障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

(三)强化正向激励。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配合县安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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