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配套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寿县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施方案》《寿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实施方案》《寿县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寿县农村运输通达工程实施方案》等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四个配套实施方案已经20181022日县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1031  


寿县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决定在十三五前三年全面完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基础上,实施全县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到2018年底,全县每个乡镇建成1条连接国省干线或县城的三级及以上公路,1条连通相邻乡镇最短捷且路面宽度5米以上公路;每个建制村通1条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的硬化路。通过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到2020年底,原则上全县每个较大自然村通1条路面宽度不低于4.5(特殊区域特殊路段路面宽度不低于3.5)的硬化路,农村公路网络体系、通达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二、建设内容

(一)推进农村公路网化升级。2020年底前,在全县实施1345.78公里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推进较大自然村硬化路建设,使每个较大自然村具备一条从村口到现有公路的最短捷连通硬化路,重点解决 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问题。补齐一批末梢路,打通一批循环路,建设一批产业路,沟通一批断头路,全县基本实现村民组通硬化路。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施较大自然村规模以下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统筹推进具有社会公共服务属性的国有林场道路建设。

(二)补齐行蓄洪区农村公路短板。以完善路网体系,加大覆盖广度和深度、提高公路建设标准为重点,大力推进行蓄洪区自然村(庄台)硬化路和撤退道路的建设,打通断头路、完善循环路,同时加强重点路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提高公路通达通畅和安全保障水平,满足行蓄洪区运用时的撤退要求。

(三)提升农村公路保障服务能力。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提高桥梁安全性能;完善农村公路标志标线、护栏等安保防护措施,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的安全服务水平。

三、建设标准

(一)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原则上采用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不低于5.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特殊区域特殊路段不低于3.5米);错车道设置间距应根据地形、地貌、视距等因素灵活设置,原则上不得大于300米。鼓励具有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性质的公路按照双车道四级及以上公路标准建设。

(二)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宜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20厘米,基层厚度不低于18厘米,老路基应进行夯实或换填处理。

(三)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施时必须同步建设防护、排水、交通安全等必要的附属设施,通客车路线同步建设候车亭或公交站点,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

四、资金筹措

(一)省级资金补助标准。扩面延伸工程按照24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对纳入行蓄洪区内扩面延伸工程按照25万元/公里给予定额补助。

(二)县财政配套资金标准。扩面延伸工程省、县补助资金合计60万元/公里,决算审计价超过60万元/公里部分由县财政与乡镇政府按照7:3分摊;不足60万元/公里,县财政以决算审计价据实拨付补助资金。

(三)资金筹措方案。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资金通过省级补助、县级配套、帮扶单位帮扶、社会支持、村级一事一议等多种渠道解决。

五、实施安排

(一)明确项目法人。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县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责任主体为县人民政府,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项目法人为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二)明确建设任务。各乡镇政府按照目标任务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当地建设需求,提出具体建设项目报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办公室汇总后,报市交通运输局审核。

(三)分步组织实施。在项目库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合理安排我县年度建设计划,2018年计划实施171.191公里,2019-2020年计划实施1174.589公里。优先安排重点贫困村和行蓄洪区建设项目,确保2019年底全面完成扩面延伸工程建设任务。

(四)规范项目管理。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项目管理参照现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办法》执行,严格四制管理,落实信息公开,完善前期工作,加强质量监管,及时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安排补助资金。

 

寿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结合寿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权责明确、分级管理、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到2018年底,建成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制定完成路长制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落实县、乡(镇)、村三级管养责任,实施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到2020年底,乡村道路专管员覆盖率达到100%,爱路护路安全出行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100%,基本消除农村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实现农村公路畅安舒美目标,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南工北旅生态县”“五大发展美好寿县提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公路沿线路产路权管理保护。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切实保护路产路权,依法划定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

(二)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按照四好农村路”“三线三边等有关要求,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公路生态环境保护,对公路沿线路域范围内的绿化、河流、湖泊等区域进行监督管理,对破坏公路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打击。加强公路安全保护,对临水临崖、高边坡、急弯陡坡、易塌方等路段主动防护,确保公路安全。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到2020年底,具备条件的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

(三)大力推行乡村道路专管员管理。县统筹、乡管理、村监督的模式,加快实行乡村道路专管员管理。县级路长办公室根据辖区内各乡镇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确定各乡镇的乡村道路专管员数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会同乡镇政府招募专职乡村道路专管员。乡村道路专管员日常工作由各乡镇考核管理,原则上每名乡村道路专管员负责的乡村道里程60-80公里。县政府从上级补助及本级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预算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购买专管员所提供的服务,不足部分由乡镇自筹。

(四)加强联合执法监管。加大农村公路管理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各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的行政职能,需要联合执法的,由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通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侵占公路用地、偷盗损毁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私搭乱建等非法行为。

三、组织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路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公路养护和路域环境管理机制。

(一)分级设立路长,明确各级职责

1.县级总路长、县级路长。总路长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县级路长由相关县领导担任。

总路长为全县公路建管护运和路域环境治理、路产路权保护的总负责人,承担路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总协调职责。

县级路长负责协调指导相应区域内的农村公路管护运和路域环境治理、路产路权保护等工作,监督检查下一级路长履行职责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乡级路长。由乡镇主要负责人担任,为辖区内乡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乡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监督检查下一级路长履行职责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承担落实总路长及县级路长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村级路长。村委会主任为辖区内村道日常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协助组织辖区内村道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和路域环境整治;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建设用地和县乡道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事项。

(二)建立路长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路长办公室

建立县级路长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推行路长制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和考核等工作。

成立县级路长办公室,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联系交通的负责人、县交通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具体承担路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日常事务。主要职责为:落实路长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负责拟订路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落实农村公路建管护运的资金筹集,协调各部门解决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等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统筹确定各乡镇乡村道路专管员指标,明确乡村道路专管员招聘条件、待遇、考核评价等;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强化激励问责。

各乡镇也要成立乡镇路长办公室,落实专门人员和机构,与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推广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乡村道路专管员主要职责是:在乡(镇)、村路长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巡查,负责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养护作业单位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四、县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县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路长制各项工作;协助总路长解决农村公路建管护运、推行路长制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决策。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县交通局:负责路长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并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和办法,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等。

县发改委:按职能负责农村公路有关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审批,配合县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协调农村公路管理保护有关规划的衔接等。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路长制工作经费以及路域环境治理所需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

县公管局:依法合理简化农村公路设计、监理、施工等环节的招投标程序等。

县公安局:负责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对行驶在农村公路上的客运车辆等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严厉打击破坏、偷盗农村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等。

县国土局:负责协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对按建设用地管理的公路项目用地组织、指导用地单位依法申请确权登记等。

县环保局:负责农村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备案)管理,加强公路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监管。

县安监局:建立安全监管机制,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率等。

县农委:负责整合惠农利民的相关政策和资金,助推农村公路建管护运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等。

县扶贫办:负责整合扶贫的相关政策和资金,助推农村公路建管护运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等。

县水务局:负责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过水桥涵、行蓄洪区撤退路等与农村公路建设有机结合,并负责查处在跨河桥梁禁止采砂区域内的非法采砂作业等。

县林业局: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等工作。

县旅游局:负责将当地旅游业和农村公路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等。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市场规范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五、管理流程

按照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的管理流程,开展路长制各项工作。

巡查:县级路长办公室组织各级路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或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路长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及时向有关路长反馈。

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交办相关部门。

督查:各级路长或路长制办公室根据巡查情况以及交办的问题适时开展督查。

通报:路长办公室每月对路长制工作进展和巡查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将通报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把推行路长制作为推进南工北旅生态县”“五大发展美好寿县建设的重要举措,制定工作方案、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到位。

(二)落实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落实路长制工作经费,将路长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重点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巡查督查、综合执法、路长公示牌及宣传牌、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加大公路沿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安全防护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路长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公路管养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公路路域环境情况,及时跟踪路长制实施进展。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路长制实施情况、各部门及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建立考核问责和激励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到位、不扎实,没有明显成效的,要视情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四)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公路路域环境保护管理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公示牌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路长名单,标明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公路路域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县路长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县总路长:从维德  县委书记

程俊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县级路长:孙    县委副书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曹永军  县委常委、副县长

施性平  副县长

唐永璋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县路长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任:岳  

副主任:梁中平  李士林

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从县农委、县公路局、县公安交管大队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寿县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我县农村公路养护水平,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逐步构建符合我县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到2020年底,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总比例达到85%,力争达到90%,县、乡公路年均大中修比例达到7%,实现小修保养常态化。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水平

1.增加养护资金投入。县财政按照不低于每年县道8000/公里、乡道4000/公里、村道800/公里配套养护资金。乡、村道养护经费不足部分由乡镇自筹。

2.规范资金用途。

省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和各养护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我县农村公路实际,综合平衡、统筹安排,全部用于养护工程。

市、县统筹安排的养护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配套、日常养护管理补助和路长制经费等。同时建立养护资金增长机制,根据上一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统计年报确认的我县农村公路里程数逐年递增,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二)推行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

1.推进养护市场化。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农村公路养护,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积极引导条件成熟的社会企业申报养护资质参与市场竞争,支持公路养护机构、班站等专业养护机构参与农村公路的养护。放宽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准入门槛,建立公开、透明、法治的良性市场竞争机制,吸引社会资源主动参与,积极培育农村公路养护龙头企业。

2.提高养护专业化。大力推行大中修养护工程专业队伍施工;推广零星小修与日常保养划片区捆绑招标等模式,提升养护专业化水平;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模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承担项目的实施(含资金筹集、总承包施工)及交工验收后的养护服务工作。

3.促进养护标准化。县交通局要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安徽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作业操作规程》等技术文件要求,大力总结推广应用工艺成熟、低成本、操作简单的标准化养护技术,规范养护单位现场作业,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

(三)健全农村公路灾毁应急响应机制

1.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县交通局积极整合多方应急保障力量,开展综合应急演练、跨区域联合演练和实战训练。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公安、气象、消防等多部门参与的农村公路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协同处置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统筹建设农村公路灾毁应急物资储备库,优化储备布局,加强应急物资、抢险设备管理。配备必要的监测监控设施,满足相应管理范围公路的应急保障工作需要。健全社会物资、运输工具、设施装备等征用补偿制度,探索建立重大救灾装备租赁机制。

2.依法简化应急工程实施程序。估算造价4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灾毁应急工程,可现场直接确定修复方案并进行简易设计,由管养单位直接组织施工;估算造价400万元以上的桥梁、大型挡土墙、滑坡等重大灾毁工程,其工程设计和施工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推行灾毁保险制度。

推进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工作,在省级补助国家级贫困县60%保费的基础上,积极筹措应由县级分摊的保费。灾毁发生后,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及时根据投保职责统一负责农村公路的报险工作,并配合承保机构做好查勘、定损及理赔等工作,具体可委托农村公路管养单位落实。

(四)创建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

1.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绿色生态、创新驱动原则,统筹城乡绿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创建品质示范路。择优选择创建方案,充分利用旧路资源,避免高填深挖,完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防排水等附属设施;加强质量监管,延长使用寿命,降低运营养护成本;加强公路两侧造林绿化和原生植被保护,促进农村公路与沿线生态环境自然和谐,畅、安、舒、美农村公路比例大幅提升。加大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力度,清除公路沿线垃圾杂物、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各种路障,清除违章户外广告,整治出店经营,确保环境治理取得实效。

2.加快推进示范乡镇示范路创建活动,尽快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更好地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寿县农村运输通达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农村客运、货运发展,切实提升我县农村运输通达水平,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标

整合城乡综合交通运输资源,完善优化运输网络,推动城乡客货运输融合发展,加快实现农村地区运输更便捷、流通更高效、运输更安全、出行更宜人。

2020年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4A级以上。全县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客车通达率100%。县城20公里范围内的城乡客运公交化运行率达到50%以上。建设1个农村物流中心,每个乡镇建设1个综合运输服务站,每个建制村建设1个综合运输服务点,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城乡运输站场体系

规划、建设标准适宜、经济实用的农村客运(公交)站点。通客车的新、改建农村公路,农村客运(公交)站点应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和同步交付使用。加强既有客运站点的升级改造和功能完善。鼓励客运站与城市公交站点有序衔接和融合建设,推进公交停靠站向道路客运班线车辆开放共享,方便客车乘员下车换乘。

着力补齐农村物流短板,以城乡互通、县乡村互联、畅通高效为目标,加快构建以县农村物流中心为纽带、乡镇综合运输站为节点、村级综合运输服务点为延伸的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促进农副产品进城和农资、农村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

(二)推进城乡道路客运融合发展

把改善城乡公共交通条件、方便群众日常出行作为首要原则,加强城乡联动,使城市公共交通线路逐步向乡镇和建制村延伸,推动城乡公交线路网络化建设,增强供给能力,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品质,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可靠、经济适用、便捷高效。

1.加强规划引领。认真组织编制全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综合统筹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发展,做到各种客运方式无缝衔接、方便换乘。加快完善农村客运站场布局,坚持路、站、运同步发展。

2.因地制宜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工作。对于重点乡镇及道路通行条件良好的农村地区,鼓励通过城市公交线网延伸或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服务能力。对于出行需求较小且相对分散的偏远地区,鼓励开展预约、定制式等个性化客运服务。进一步梳理排查建制村通客车情况,摸清底数,对目前尚未通客车的建制村,要逐个分析原因,具备通车条件的,要拿出后续通车措施。将建制村通客车任务细化到具体建制村,落实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工作进度,确保到2020年底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

3.优化城乡客运运输组织。鼓励和引导城乡道路客运经营主体实施公交化改造、公司化运营。鼓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企业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相互融合,从事多元化经营。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步组建国有城乡客运企业,对承担公交化改造的农村客运班线,县政府参照城市公交标准进行补贴,实现扶持政策一体化。

4.提升乡村旅游交通保障能力。加大交通运输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力度,积极拓展运游一体服务。积极支持传统村落、休闲农业聚集村、休闲农园、特色景观旅游名村、农家乐等乡村特色旅游区域开通乡村旅游客运线路。加快农村旅游景区、人口密集区域的停车场、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

5.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发挥县、乡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健全农村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监督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密切分工协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服务水平。加快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全面提升客车性能。加强城乡运输市场监管,打击非法营运等现象,净化运输市场秩序,努力为城乡运输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6.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积极筹备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力争早日完成创建任务。积极支持县农村物流中心、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和客运站站务升级。

(三)建设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农村物流节点资源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有力促进全县农村物流加快发展,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

1.做好农村物流布局规划。将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农业、商务、供销、邮政管理等多部门、多单位,联合编制农村物流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发展规划,按照县中转,乡镇分拨、村级配送的原则,合理确定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的布局、规模和功能,力争实现县域内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全覆盖。

2.加快农村物流节点建设。按照功能集约、优势互补的原则,新(改)建具备县域与外部区域之间物流交换枢纽节点功能的县农村物流中心;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加快对现有乡镇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设施的改造,新建或改扩建集客运、物流、邮政、快递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利用村部、社区及其他各类村级服务网点,建设具备农村物流各类物资集散、配送、信息采集与发布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运输服务点,完善末端物流网络。

3.加强农村物流资源整合。引导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部门和单位物流资源的整合,促进融合发展,避免重复建设。推广适合农村公路条件的厢式、冷藏等专业化车型。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规模运输企业开展冷链运输。鼓励市场主体对接农村电商平台,积极参与农产品网上销售、流通追溯和运输配送体系建设。

4.加快农村物流人才培训。因地制宜,利用村办公设施、停车场、超市等,加快建制村物流服务网点布局。做好村级物流服务点的实际操作人员的培训,可选择当地有较强经济实力、具备电脑和互联网操作技能的个人作为合伙人,打通最后一公里,服务百姓到家门

(四)推进农村客运、物流信息化工作

推进客运站信息化建设。推动等级客运站站务升级,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构建互联互通体系,确保客运实名制落实到位,实现县域客运服务信息化,切实方便农村公众出行。

加快农村物流站点的信息化建设。依托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引导支持无车承运试点企业、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参与农村物流信息化建设,建立适应农村物流发展的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农村物流信息的互联互通、集约共享和高效联动。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的通知》(交运发〔2014258号)要求,扎实开展新增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县交通运输部门在报请县政府同意后,联合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并联审核机制,注重对道路条件是否适宜开行公交进行评估。建立由县政府统一领导,交通运输、农业、供销、邮政管理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县农村物流发展协调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农村物流发展存在的问题,形成合力,推进农村物流资源整合。

(二)加强资金保障。加快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机制。建立健全城乡客运(公交)补贴和补偿制度,对实行低票价、减免票、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以及经营冷僻线路等方面的投入,县政府给予适当补贴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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