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寿县招商引资政策导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20 09:09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皖政〔201770号)、《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政策调节力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皖发〔20204号)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府〔201751号)精神,特别是省市县对“双招双引”工作提出新要求,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招商引资工作新部署,并且作出了明确指导意见。鉴于《寿县招商引资政策导则》(2019年版)已到期,需要重新制定新的招商引资导则。同时,在招商工作中,企业普遍关注的扶持政策与《寿县招商引资政策导则》(2019年版)有所不同。为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政策,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县招商中心组织力量,开展招商引资政策修订、完善、撰写工作。以《寿县招商引资政策导则》(2019版)为蓝本,借鉴合肥市、肥西县、霍邱县等8个市县招商引资做法,形成《寿县招商引资政策导则》(寿政【202245号

二、制定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发展是第一要事,招商是第一要务”,坚持将“双招双引”工作落到实处,落到细处。

三、起草过程

2022年3月21日,《寿县招商引资政策导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导则》)征求县领导、25个乡镇、三个园区和县直有关单位的意见。3月29日,县招商中心召集了新桥园区、寿蜀园区和新桥北区集中讨论《导则》。4月8日,再次征求了县领导、25个乡镇和3个园区意见。4月19日,县委副书记蒋青松召开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会议集中讨论《导则》。根据各参会单位反馈意见,形成《寿县招商引资政策导则》(送审稿)。4月28日,《导则》通过市场公平性审查。4月29日,通过社会风险评估。5月19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7月4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7月15日,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7月18日,文件以县政府文件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为加大我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优化产业结构,做大产业规模,吸引更多的外来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集聚,加快推动我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实际,特制定《寿县招商引资政策导致》。

五、框架结构

《导则》共有九章四十九条,比2019年版《导则》增加三章十九条。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包括:起草依据、扶持行业范畴。第二章:工业项目。包括:工业项目入驻条件和经济指标、项目用地条件以及固定资产奖补、入驻标准化厂房奖补、年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奖补、盘活低效僵尸企业奖补、搬迁奖补、物流运输奖补、生产成本奖补、厂房代建奖补、前期工作经费补助等9项奖补。第三章:现代农业项目。包括:现代养殖种植、林木花卉和现代观光农业项目,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项目。第四章: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包括:现代物流项目、总部经济项目、电子商务项目等。第五章:生活性服务业项目。包括:城市综合体项目、文体项目、文化旅游项目、文化创意基地项目、星级宾馆酒店、健康养老项目、医疗类项目、教育类项目。第六章:外商投资项目。第七章:其他政策。包括:进出口奖补、人才引进补助、岗前技能培训补贴、科技创新项目奖补、建筑业奖补、企业上市(挂牌)奖补、社会招商奖补等7项补助以及鼓励建立各类基金。第八章:兑现程序。第九章:附则。

六、主要条款

(一)工业项目是指我县重点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子电气、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暨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电(配套)、新能源新材料、绿色食品、生命健康、纺织服装等符合约定条件的项目。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享受以下招商引资政策奖补。

1.固定资产投资奖补对符合条件的单独供地项目,按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土地价款)的相应比例给予奖补

2.入驻标准厂房奖补1)设备奖补。设备按新购置设备总额相应比例给予奖补2)租金奖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租金奖补,奖补金额不超过租金总额。(3)装修奖补。符合千级、百级装修等级的洁净车间给予装修补贴。

3.年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奖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企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奖补。

4.盘活低效僵尸企业奖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相应比例给予一次性奖补。

5.搬迁奖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企业搬迁设备评估价值的相应比例奖补

6.物流运输奖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的相应比例给予奖补

7.生产成本奖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用电量的不同,分别给予企业用电奖补。

8.厂房代建奖补对符和条件的项目,可由落户地根据项目需要出资代建厂房。

9.前期工作经费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企业实际支出给予前期工作经费奖补。

(二)现代农业项目

10、对符合条件的现代养殖种植、林木花卉项目按其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相应比例给予奖补(不含土地价款)

11、对符合条件的现代观光农业项目按其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相应比例给予奖补。

12、对符合条件的的单个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项目(米面油等初加工项目除外),建成投产且达到协议(合同)约定标准的,可享受本导则工业项目扶持政策。

(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

13、对符合条件的现代物流项目,按协议(合同)约定企业自持部分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土地价款)的相应比例给予奖补。同时,对于限上服务业企业(企业自持运营部分),自投产运营年度起,给予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奖补,奖补不超过5年。物流项目不允许分割交易、转让。

14、对符合条件的总部经济项目给予扶持奖补,奖补标准按照《淮南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执行,奖补比例原则上最高为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的90%。

15、电子商务产业按照《寿县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寿政办〔2019〕26号)执行。

(四)生活性服务业项目

16、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综合体项目按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土地价款和非自持部分)的相应比例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对象为投资且运营主体);自项目运营年度起,给予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奖补(奖补对象为投资且运营主体),奖补不超过5年。

17、对符合条件的文体项目按文体设施、设备器材投入总额(不含土地价款)相应比例给予奖补;自项目运营年度起,给予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奖补,奖补不超过5年。

18、利用老建筑、古(旧)民居等资源改建的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影视拍摄制作基地,按项目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房产交易资产)的相应比例给予奖补。

19、对符合条件的四星级、五星级宾馆酒店,通过相关机构认定,获得四星、五星级酒店授牌,给予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价款)补助,最高可奖补,用于本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20、对符合条件的医疗类项目待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时,按企业自持物业部分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土地价款)相应比例补助。同时,达到协议(合同)约定且投入运营后,给予企业自持物业部分对地方年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奖补,奖补不超过5年。

21、对符合条件的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类项目,按企业自持物业部分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土地价款)相应给予奖补。

(五)外商投资项目

22、对在我县新注册设立的外资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合同外资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的,按省商务厅认定的外方实际到位资金的相应比例给予奖补;对存量外资企业新增合同外资超过500万美元以上的,按省商务厅认定的外方实际到位资金的相应比例给予奖补。

(六)人才引进补助

23、落户寿县经济开发区且符合本导则范畴的企业,录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以上的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在一年以上,分别给予每人每月800-1000元的住房交通补贴,单个法人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24、单独供地的单个法人企业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超过500万且年亩均税收超过15万元(新桥产业园北区年亩均税收超过10万元)或租赁标准化厂(国有)房的单个法人企业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超过150万元且每平米厂房税收超过150元的(新桥产业园北区单个法人企业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超过100万元且每平方米税收超过100元),给予在企业任职的高管、高技术人员实现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部分的等额奖补,奖补不超过五年。

25、对符合条件企业的高管子女在我县入学优先给予解决。对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企业引进人才可享受市县有关人才奖补政策。

(七)重大项目“一事一议”

26、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单个现代农业项目、5亿元以上的单个工业项目、5亿元以上的单个其他项目(四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或年出口2000万美元以上的单个项目。此类固定资产较大,具有牵动性、龙头带动作用的重大产业类项目以及本导则未涉及的“三新”类新型业态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创新举措

1、整体结构调整。《导则》(寿政【202245号)整体结构变化较大,将拟落户项目的门槛与奖补政策放在一起,比《导则》(2019年版)结构更佳清晰明了,方便企业家更清楚、快速地了解产业与对应的政策。

2、内容与时俱进。根据招商工作实际,积极响应投资方诉求,淘汰落后产业、删除不符合实际的奖补政策、增加新兴产业和企业真实需要的奖补政策。

保障措施

《导则》(寿政【202245号)第八章兑现程序对企业兑现奖补过程进行了详实叙述。乡镇、新桥国际产业园、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区按现行财政体制执行,其他由财政部门从相应的财政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兑现。

、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寿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解读科室:企业政策服务股

解读人:代言利

联系方式:4036133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