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工程】安丰塘镇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05 10:12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安政〔2022115

 

 

关于印发《安丰塘镇农村人居环境专项

整治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

 

 

村(居)直有关部门:

现将安丰塘镇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寿县安丰塘镇人民政府

2022年75

 


安丰塘镇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

 

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和《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办〔2022〕36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为民情怀,强化责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全面开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扩展,重点围绕“整治行政村环境卫生、整治农户庭院、改善个人卫生习惯”开展。

三、整治内容和目标

(一)整治行政村环境卫生,实现“三到位一经常”。即:村部环境卫生是否整治到位,村内河塘沟渠内生活垃圾和漂浮物是否清理到位,村内道路两侧垃圾是否清理到位,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否经常宣传。

(二)整治农户庭院,实现“四净两规范”。即:农户院内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无乱堆乱放等)、室内(居室、厨房、仓房等)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摆放整齐等)、厕所是否干净(无臭味、厕具清洁等)、房前屋后是否平整干净(无乱堆乱放等);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是否规范(堆放整齐、地面整洁等)、畜禽养殖管理是否规范(无人畜合居、畜禽圈养、地面无粪污等)。

(三)改善个人卫生习惯,实现农村居民“四勤两参与”。即:农民是否勤洗澡、是否勤换衣,是否勤打扫、是否勤收拾;农民群众是否主动积极参与村庄自治、是否主动积极参与环境整治。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2年7月开始,到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少数突出问题,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7月10日前完成)。按照”的要求,全面开展排查,形成排查问题清单。坚持“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9月20日前完成)。根据排查的问题,确定整治帮扶对象。分户制定“问题、目标、责任、时间”整改清单,做到“一户一方案”, 立行立改,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9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帮扶措施。

(三)验收销号阶段(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对照“一户一方案”,由级组织进行逐户验收销号,做到“谁检查、谁验收、谁负责”。要坚持完成一户、验收一户,及时销号。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村(街)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领导组,统一领导部署专项行动工作。要充分发动群众,坚持群众主体,尊重群众意愿。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运动式整治,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村(居)要把专项行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村党总(支)书记要亲自研究部署,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专门负责。各村(居)要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于7月8日前报镇创建

(二)强化责任分工。领导按照包保村(居)进行指导督导。村(街)具体负责落实有关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重点农户,要建立镇、村、帮扶干部“三级干部包保服务”机制。

)强化督查调度。镇将组织由创建办、纪委人员参加的经常性督查、检查和抽查,量化分值,通报结果奖补资金挂钩。在专项行动期间,省、市、县将督查、检查,对于发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在上级乡村振兴和“一点三线”环境整治督查、检查、考评中,造成扣分的,镇党委将给予包村干部、村(居)主要负责人和包保村干相关责任人扣除工作绩效,对于情节严重的给与上述责任人党、政纪处分。

 

安丰塘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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