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寿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徐中贵解读《关于做好脱贫户分类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5 17:09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做好脱贫户分类帮扶工作的通知

部门负责人政策解读

 

解读人:寿县乡村振兴局 党组书记 徐中贵

 

1、开展脱贫户分类认定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一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系列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脱贫人口分层分类的管理机制,根据不同的脱贫户分类类别,采取针对性的有效帮扶措施,加快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为提高政策实施精准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2、脱贫户分类认定可分为哪几种类型?
  可分为稳定脱贫户、正常帮扶户和重点帮扶户共三种类型。

3能否由村民小组召开会议对拟分类认定的脱贫户进行评议?
   不能。根据文件的最新要求,对脱贫户进行分类认定时,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评议。
  4数据核查反馈的比对结果能否直接使用?
  不能。数据核查反馈的比对结果应由乡镇或村委会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复核,复核情况属实的,方可使用;经复核出现异议的,应做好情况登记,收集佐证材料,确保认定结果真实可信后方可使用。
  5脱贫户分类认定类型发生变化后,帮扶联系人应如何更新  帮扶内容?
  原纸质版帮扶手册后不再使用,帮扶联系人可使用新版帮扶手册功能,完成以后帮扶措施等相关信息的更新录入。

6农户在采集周期内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如未高于或等于本市县上年度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但家庭有大量存款,小轿车等代步工具是否可以认定为稳定脱贫户?

视家庭具体情况确定。脱贫户分类认定采取坚持以收入为主,兼顾家庭其他情况的原则,不能简单地以收入作为认定标准,应在充分了解农户家庭生产生活情况的基础上,考虑风险问题,稳定因素,进行综合研判。
7脱贫户分类认定程序中“村级评议”、“乡镇公告”两项内容均提到需要将程序性结果告知农户,在村级评议认定后,还需进行乡镇审核等一系列程序,可否依据最终公告结果进行一次告知即可?如何告知农户?
  根据文件要求,需在不同的阶段分别进行告知,村级评议也是程序公开的环节,应及时履行告知义务,不能省略。告知农户可通过告知书告知、致农户一封信、入户告知农户确认等方式进行。
8享受全家低保和特困的兜底人员,低保金、特困金收入稳定,“三保障一安全”无问题,能否认定为稳定脱贫户?
  不能认定为稳定脱贫户。全家享受兜底政策的脱贫户本身存在不稳定因素,列为稳定脱贫户后,后续可能无法享受政策帮扶,对脱贫户家庭生活产生影响。

9关于稳定脱贫户的分类认定有哪些程序?
按照“评估小组初评,村级复核,乡镇审定”的程序开展分类认定。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