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健康口腔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2025年底前,我县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和口腔专业人员数量明显增加,人群口腔健康素养水平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大幅提升,口腔健康服务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
(二)阶段目标。2022年底前,县医院、县中医院完善口腔科设置,提升口腔科服务能力,牙椅数较上一年增加不低于10%。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5%。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价格下降30%以上。
2023年底前,县医院、县中医院牙椅数较上一年增加不低于10%。安丰镇中心卫生院、迎河镇中心卫生院及炎刘镇中心卫生院单独设置口腔科, 配备专职口腔医师;全县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人,医护比达到1∶1。
2025年底前,二级综合医院全部单独设置口腔科,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牙椅数较2021年增加20%。80%的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8人,医护比达到1∶1.1。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90%以上。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口腔预防保健。
1.加强儿童口腔健康管理。将口腔健康知识作为婚前体检、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孕妇学校课程重点内容。依托我县口腔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3—6岁学龄前儿童局部涂氟等公益活动。到2025年,项目覆盖28%的适龄儿童。
2.健全牙病预防体系。以县医院、县中医院口腔科及县域口腔医疗服务机构为主体,探索建立县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逐步建立健全县牙病防治所和县口腔卫生中心。建设口腔专科医院,构建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口腔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的牙病防治体系。
3.推广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推广规范化口腔健康教育教材,在幼儿园及中小学中开展口腔健康教育师资培养,定期开展口腔健康知识讲座,幼儿园和小学每学期不少于4个课时,每年享受免费口腔健康检查2次;中学每学期不少于2个课时,每年享受免费口腔健康检查1次。
4.加强口腔健康教育。加强爱牙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养成按时刷牙、定期洗牙等良好的口腔健康习惯。在社区配置专(兼)职口腔卫生保健宣传员,开展口腔卫生保健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二)加大医保支持力度。
5.扩大医保支付范围。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医保政策,及时将新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口腔类诊疗项目予以公布。鼓励我县开展口腔种植手术的医疗机构适时启动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降低种植体耗材成本,动态调整口腔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三)优化群众就医流程。
6.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县医院、县中医院口腔科实施“无假日”门诊,实行弹性排班,方便患者诊疗。开展诊疗模式创新,患者初诊后,复诊可直接在医生工作站预约,减少等待时间。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优化诊疗流程,为患者提供智能导医分诊、就诊提醒、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移动支付、椅旁结算等线上便捷服务。
(四)推动优质资源扩容。
7.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改扩建县医院、县中医院口腔科,争取2025年底前较二级医院平均水平实现规模翻番;参考临近县区做法,建设公立口腔专科医院。
8.大力建设口腔医联体、医共体。加快城市医联体建设,主动与省市口腔专科医院、三级医院口腔科联系,建立口腔专科联盟;加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力度,鼓励口腔医师多点执业,提升基层口腔医疗服务能力,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和技术同质。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强化基层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口腔科或配备专职口腔医师。
(五)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9.增强口腔专业技术力量。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人员占比。简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逐步提高奖励待遇,强化薪酬激励,实现进得来、留得住、能干好。
10.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口腔医学继续教育和专业知识讲座,加强同省市口腔医学学术团体和医务工作者的业务交流,促进我县口腔医学人才培养,提升口腔疾病防治能力,推动口腔医学事业发展。
11.推广适宜技术项目。提高我县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开展口腔适宜技术推广,2022年重点推广现代根管治疗等7项适宜技术。
(六)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12.推进口腔诊所备案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办口腔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参与口腔疾病防治和健康管理服务。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有关规定,适时实行口腔诊所备案管理。
13.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起,开展“诱导消费”、过度诊疗等社会反映强烈的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依法规范口腔诊疗服务行为。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14.加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发挥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制定推广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程。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每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规划体系。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实施《寿县口腔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划(2022—2025年)》,扩大优质口腔医疗资源供给,促进合理配置、均衡布局。
(二)加大投入力度。2022—2025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口腔医院、二级综合医院口腔科、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新增牙椅以及数字口腔诊疗中心建设等,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补短板惠民生的积极作用,分配专项债额度用于支持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建设。2022年7月1日起,落实省市统一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参保职工口腔诊疗等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三)实施定向培养。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职口腔医师数量。
附件:1.预期性任务指标
2.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1
寿县健康口腔行动预期性任务指标
序号 |
指标 |
2021年 |
2022年目标 |
2023年目标 |
2025年目标 |
1 |
牙椅数 |
全县共计83张 (其中县医院10张,县中医院4张) |
县医院、县中医院牙椅数增加不低于10% |
县医院、县中医院牙椅数再增加不低于10% |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牙椅数较2021年增加20% |
2 |
基层医疗机构口腔能力提升 |
炎刘镇中心卫生院设置口腔科,配备专职口腔医师 |
安丰、炎刘镇中心卫生院单独设置口腔科,配备专职口腔医师 |
安丰、迎河及炎刘镇中心卫生院单独设置口腔科,配备专职口腔医师 |
80%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 |
3 |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 |
83人 (每万人口0.99人) |
117人 (每万人1.4人) |
134人 (每万人口1.6人) |
151人 (每万人口1.8人) |
4 |
口腔科护士数 |
61人 |
105人 (尚缺44人) |
134人 (尚缺73人) |
166人 (尚缺105人) |
5 |
医护比 |
1:0.73 |
1∶0.9 |
1∶1 |
1∶1.1 |
6 |
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 |
90% |
90% (省指标80%) |
90% (省指标未设) |
90% (省指标85%) |
7 |
6—9岁人群窝沟封闭完好率 |
92% |
92% (省指标85%) |
92% (省指标未设) |
92% (省指标90%) |
附件2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时限要求 |
责任单位 |
1 |
加强儿童口腔健康管理。 |
每年度开展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到2025年,项目覆盖28%的适龄儿童。 |
县卫健委牵头,县财政局配合 |
2 |
健全牙病预防体系。 |
2024年底前,基本健全县牙病防治中心和口腔卫生中心。 |
县卫健委牵头 |
3 |
推广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 |
2022年秋季学期启动,2023年6月底前基本覆盖。 |
县卫健委、县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加强口腔健康教育。 |
2022年6月制定印发科普宣传方案;每年度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
县卫健委牵头 |
5 |
扩大医保支付范围。 |
实行省市医保政策,2022年底前,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价格下降30%以上,其他持续推进。 |
县医保局牵头 |
6 |
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 |
2023年底前,县医院、县中医院口腔科实行“无假日门诊”。 |
县卫健委牵头 |
7 |
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 |
改扩建县医院、县中医院口腔科,争取2025年底前较二级医院平均水平实现规模翻番。 |
县卫健委牵头,县发改委、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
8 |
大力建设口腔医联体、医共体。 |
加快城市医联体及县域医共体建设。 |
县卫健委牵头 |
9 |
增强口腔专业技术力量。 |
2025年底前,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8人,医护比达到1:1.1。 |
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
10 |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 |
持续开展口腔专技人员培训。 |
县卫健委牵头 |
11 |
推广适宜技术项目。 |
积极开展口腔适宜技术推广。 |
县卫健委牵头,县财政局配合 |
12 |
推进口腔诊所备案管理。 |
待国家卫生健康委《诊所备案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后实施。 |
县卫健委牵头 |
13 |
开展专项整治。 |
2022年启动。 |
县卫健委牵头 |
14 |
加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 |
每年度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质控督查。 |
县卫健委牵头 |
15 |
制定实施《寿县口腔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划(2022—2025年)》。 |
待省市规划印发后制定。 |
县卫健委牵头 |
16 |
建设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补短板惠民生的积极作用,分配专项债额度用于支持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建设。 |
2022年底前启动实施。 |
县卫健委牵头,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 |
17 |
2022年7月1日起,落实省市统一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参保职工口腔诊疗等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
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
县医保局牵头 |
18 |
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增加中心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职口腔医师数量。 |
2023年起,每年度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
县卫健委牵头,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