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保护】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7 14:05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27   


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121号)和《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办发〔20214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高质量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示范创新点建设,认真落实《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健全五绿并进目标责任体系,构建多元共生、健康可持续的自然生态系统,完善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提升林业资源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寿县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2025年,林长制组织体系和目标责任体系更加完善,林业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健全,政策保障制度更加完备,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林业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林业碳汇能力进一步增强,林业科技贡献率达62%,森林覆盖率8.5%以上,林木蓄积量达到160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超过45%,林业总产值达到26亿元以上。

二、压紧压实林长职责

(一)严格履行林长职责。全面实施林长制,坚持党委领导,健全完善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草地等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各级林长要按照《安徽省林长制条例》规定的职责,加强领导,认真履职,强化工作措施,统筹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提升林长履职能力。各级林长要按照《寿县林长履职述职制度(试行)》要求,落实林长巡林调研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林业保护发展突出问题和林业经营者遇到的难题。建立县级总林长令发布制度,在林业保护发展的重要时间节点,针对林业重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完善各级林长责任区制度,定点联系自然保护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和林业产业基地,联系林业经营主体,运用好落实好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健康、优质、高效的林长示范林。

(三)强化跟踪问效问责。认真落实《寿县林长制工作督察制度(试行)》,扎实推进新一轮林长制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完善林长制县级考核办法,精准设置考核指标,激发各级林长及各乡镇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动力。各级林长要向上一级林长报告履职情况;建立林长履职监督机制,各级林长履职述职活动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林业技术员、公安民警、护林员和群众代表参加,接受评议;村级林长每年在本行政村范围内公布履责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职责不力的林长,由上一级林长进行约谈,并要求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发生严重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等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平安森林行动

1.提升管护能力。全面建立健全县级护林大队、乡镇护林中队、村(街道、社区)护林小队为主体的基层护林体系,落实一林一员网格化管护。健全森林防火监测网络,强化专业防扑火队伍建设,全面推广防火码进山入林,将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建立全县森林资源一张图,健全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质效评价、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确权登记等制度。开发林长制护林保等涉林保险新产品,完善森林保险制度。

2.强化生态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依法依规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地内集体林地政府租赁、异地置换和核心保护区原住民有序搬迁等制度。完善古树名木五个一管护机制,对于现有已登记、挂牌的41棵古树名木(其中一级古树7棵,二级古树2棵,三级古树32棵),县财政按照保护级别设立保护专项经费纳入林业工作经费年度预算。全面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生息环境,建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加强重要湿地、一般湿地、小微湿地保护修复,提高湿地保护率。

3.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一林一警责任制度和森林警长制,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非法占用林地、侵占湿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盗采野生植物、破坏自然保护地、损害古树名木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林业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对重点毁林案件挂牌督办和依法曝光。

(二)实施健康森林行动

4.优化国土绿化格局。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划定造林绿化空间地块,健全国土绿化动员机制,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鼓励引导企业和个人通过认建认养认护认捐等方式参与造林绿化,并建立相应的林权归属确认、利益保护和价值实现机制。推进城市规划区绿色行动,助力寿州古城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全面实施淮河、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建立区域联动、城乡融合、部门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的生态建设体系,到2023完成增绿扩量2600亩、退化林修复23000亩、退耕还林提升9000亩;沿线乡镇、村要积极创建省级森林城镇、村庄,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得到有效保护修复,形成连续完整、结构优化、功能完备、景观优美的生态廊道,流域生态系统更加稳定健康。推进村村栽万树、林果进庭院绿色家园建设,制定年度计划和行事历,到2025年创建省级森林城镇6个、森林村庄40个。进一步拓展造林空间,在严格保护耕地,不违反非农化”“非粮化的前提下,深入开展农村宅旁、村旁、路旁、水旁等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制定三年提升行动方案,继续实施“611”见缝插绿工程,营造村片林,建设林荫大道。在25个乡镇实施高质量农田林网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到2024年完成农田林网新建和完善380公里,每个乡镇建设一个控制面积4000亩以上的高质量农田林网示范片。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把农田林网纳入工程规划,做到设计、施工、验收同步进行,进一步完善林网布局和农田防护林体系,基本解决现有农田林网线断、网破、树种景观化和灌木化等问题,农田林网建设有效庇护面积增加30%以上,农田林网控制率提高到85%以上。建立财政奖补机制,非耕地连片造林,50亩以下(含50亩)的,每亩补助按上级财政补助标准300元执行。51—200亩(含200亩)的,每亩补助500元,连续补助3年。201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0元,连续补助6年;营造村片林的,每亩补助700元,连续补助6年;新增林荫大道按成片林补助,每亩补助500元,连续补助3年;农田林网建设工程符合造林奖补标准的,每亩补助500元,连续补助3年;每创建1个省级森林城镇,在市级财政补助20万元基础上,县级财政一次性再补助20万元;每创建1个省级森林村庄,在市级财政补助10万元基础上,县级财政一次性再补助10万元;每创建一个县级花园式单位,县级财政一次性补助1万元。

5.健全森林经营体系。实行公益林和商品林分类经营,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探索森林经营模式,建立森林经营示范区、示范林场等。大力实施公益林保育、用材林培育、经济林增效、退化林修复、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提升等工程,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开展森林认证,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的质量监测和健康评价。

6.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健全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疫情监管、联防联控、灾害除治、绿色防治机制,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专项经费纳入县林业工作经费年度预算,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严密防御外来生物入侵。建立天空地一体、点线面结合的森林疫情监测网络,建立县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点50个,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做好美国白蛾围歼清剿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治理工程,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三)实施碳汇森林行动

7.加强林业碳汇计量监测。开展林业固碳能力调查监测、温室气体排放林业指标基础统计、森林增长及其固碳增汇能力评估等工作,加快构建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形成森林、湿地、草地、木质林产品等林业碳库现状及动态数据库,定期发布计量数据和监测成果。

8.推进林业碳汇交易。结合林业建设重点工程和国有林场森林经营,选择高碳汇树种,积极开展碳汇造林,大力实施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提高森林固碳能力。建立林业碳汇项目储备库,积极参与碳汇市场交易。鼓励县内重点排放企业合作开发林业碳汇项目,多种方式参与林业碳汇交易。加强与相关林业产权交易合作,规范交易行为。

9.建立林业碳汇基金。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等方式,创造条件探索设立县级林业碳汇基金,主要用于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与交易。对捐资林业碳汇基金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依法落实税收、环保等方面政策优惠。

(四)实施金银森林行动

10.推动林业产业集聚发展。发挥林业生态优势,按照生态经济思路,健全用绿、活绿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林业经济,更好促进护绿、增绿、管绿,推动林长责任落实。实施林业产业提升行动,引导建设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园区。重点培育三大林业基地,即以八公山酥梨为主的八公山特色经济林基地、炎刘花卉苗木基地和八公山森林旅游基地。积极推动林业特色种植业,以套种艾草香草等经济作物为主的林下种植、发展养鸡养鹅为主的林间养殖为重点,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促进林农增收。大力发展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新业态,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开展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省级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等创建活动。

11.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完善财政、金融等扶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政策,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加大林业招商引资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业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发挥林业产业行业协会作用,培育林业产业集群,促进林业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对成功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业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园区、森林康养基地、专业示范社、示范家庭林场的单位,在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补的基础上;县级财政一次性再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2.5万元;对于成功申报的林业经营主体,按最高标准奖补,不重复奖补。

12.实施林业品牌战略。加强林业品牌企业建设,积极培育八公山酥梨、绿洲人牌高密度板等地方特色林业品牌,推行公用品牌+企业商标模式。开展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证,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林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寿县花卉苗木基地建设,积极对接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平台,提升寿县林产品市场竞争力。

(五)实施活力森林行动

13.引导林权有序流转。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完善承包林地三权分置和林地经营权证制度。鼓励农户和各种市场主体依法依规通过转包、租赁、转让、入股、合作等形式参与林权流转,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培育12个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权威机构。

14.发展绿色金融。创新政银担企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林业新型金融产品,探索开展林地预期收益质押贷款,推进林权收储担保和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持续开展绿洲·林权抵押贷款和五绿兴林·劝耕贷”“皖林邮贷通。积极协调有关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适度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利率、简化贷款手续,增加林权抵押贷款规模。

15.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健全国有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完善国有林场绩效考核评价激励机制。盘活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用好国有林场经营性资产,搭建林业投融资平台。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国有林场,引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

16.优化林业营商环境。完善林木采伐审批机制。常态化精准开展林业四送一服,鼓励林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推进一周一技在线科技服务和线下技术指导。完善林业经营主体建设涉林项目使用林地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责任主体,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分工,创新工作举措,务求实效。按程序成立林业工作机构,承担全县林业生产(营造林)和相关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实施碳汇森林行动、编制林业项目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灾害防控、野生动植物管理等工作。林长办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切实为各级林长履行职责提供服务保障。各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政策机制。建立县级财政支持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政策体系,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实施,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林业项目建设资金,建立公共财政支持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政策体系。

(三)增强基础服务。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和《安徽省林长制条例》,确定人员承担林长制相关工作。切实加强基层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所建设,进一步充实稳定基层林业队伍。完善国有林场专用道路建设规划和扶持政策,加快推进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科研科普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林木良种基地和种质资源库建设,提升林木良种繁育水平。做好市林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省林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和更新确认,充分发挥平台服务作用。

(四)推进科技创新。开展林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认定,启动实施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工程,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战略研究与林长制改革综合效益研究。采取定向委托”“竞争赛马等方式,加强老梨园、老板栗园、老桃园等经果林提质增效、地带性树种选育、林下复合经营、重大森林火灾预警与防控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有序推进北斗等空间信息系统在林业重点领域的应用推广,建设一批特色明显、带动能力强、质量效益好的林长科技园区。加强基层林长、林业职工培训,开展林业乡土专家评审和认定,建设一批高水平林业科技创新团队。

(五)开展区域合作。围绕网格化护绿、科学化增绿、精细化管绿、高效化用绿和多元化活绿,协同推进淮河和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创建点建设等。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林业生态经济一体化发展,发展八公山森林旅游康养和江淮运河湿地旅游康养,做大做强炎刘苗木、八公山酥梨等经果林产业,积极创建森林康养基地和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加快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六)严格考核奖惩。林长制纳入党委和政府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在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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