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年报】寿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8 13:56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结合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寿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ouxian.gov.cn/index.html)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寿县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寿县城投大厦4楼,电话:0554-3125082,邮编232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52号)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淮府办秘〔202142号)的部署要求,在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县高质量落实各项工作,实现了信息公开力度、质量、水平的步提升,为我县打造法治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提供了有效助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县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印发了《寿县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寿政务公开办〔20212号)文件,对于40个县直单位明确各自重点任务,对于25个乡镇也细化本年度的重要事项,并明确完成时限。县直单位全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6000余条,乡镇累计公开250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县针对依申请公开从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个环节重新梳理,规范各环节办理程序,邀请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研讨。全县累计办理依申请公开47件,已全部办完。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县采取系统监测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相关主管部门召开了信息安全培训会,做到公开前细致把关审核,公开后再次网站前台查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公开后管理工作。对于栏目更新不及时、更新内容不规范、链接错误等网站信息问题,进行动态化监测,及时做好日常整改。

(四)公开平台建设。今年以来我县不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全力推进网站改版升级,做好账户分配与U盾分发工作,做好信息发布,跟进开办专题专栏工作,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切实完善政务新媒体申请注册、维护、注销流程工作,积极做好留言办理和舆情回应工作。为加快推进工业核心化、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文化旅游特色化、县域发展信息化上提供了一个高效、稳定的宣传展示平台。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领导组,一年来多次召开协调会,研究、部署、落实工作,有效的提升了工作协调力度。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全年累计会议培训共计10次,累计培训人数达500余人次,实现25个乡镇最低现场指导1次,有效的提高了经办人员工作水平。三是加强第三方测评。我县2021年共自行开展3次第三方测评,迎接市级第三方测评6次,对于测评反馈的问题,全部按时整改完成,有效的提升了我县整体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2

  0

 15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4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57

行政强制

13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410.0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

1

0

0

0

0

4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3

0

0

0

0

0

4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6

1

0

0

0

0

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个别乡镇、部门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少数非重点部门由于工作职能不强,存在工作不够规范、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要素不全等问题。基层单位缺乏专职工作人员,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大多为兼职人员,同时因人员变动频繁,工作衔接不够及时,部分新接手工作人员对业务不钻、研究不透,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工作质量效果阶段性有波动。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打造阳光透明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做出新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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