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福利补贴申请及审批流程

发布时间:2022-09-23 11:27信息来源:寿县迎河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补贴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申请。申请养老服务补贴的对象本人或其家属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寿县养老服务补贴审批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二)村(居)初评。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含公示时间)内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情况等级进行初评,并将申请人的初评结果予以公示,无重大异议的将申请资料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

    (三)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居)提交的相关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对象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审核意见,审核符合的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四)审批。县民政局在收到乡镇提交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意见。对批准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待遇的,从批准当月起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待遇;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县民政局在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时,可以进行实地调查复核,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家庭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取消补贴资格,半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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