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口镇2020年度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清单
堰口镇2020年度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清单
(一)“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通过工业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带动产业发展。
牵头领导:李光永、康志群
责任单位:扶贫办、经发办、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二)党建引领扶贫工程。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帮扶项目和帮扶干部为重点,加强帮扶经费保障,抓好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推动脱贫攻坚高质量开展。
牵头领导:沈 永、康志群 朱创国
责任单位:扶贫办、党建办、财政分局、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三)资产收益扶贫工程。支持推进贫困村稳定出列、现行标准下贫困户稳定增收,对财政支农资金形成的资产分类进行股权量化,密切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完善制度建设、强化风险管控,提高脱贫质量和成效。
牵头领导:康志群
责任单位:扶贫办、财政分局、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四)“四好农村路”建设。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落实养护资金。
牵头领导:常 坤
责任单位:畅通办、财政分局、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五)农村危房改造。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重点,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基本住房安全要求。
牵头领导:邸云功
责任单位:危改办、财政分局、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六)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决贫困村村村通自来水,解决极少农村人口饮水问题。根据批复的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划,对标准偏低、规模偏小的已建供水工程进行改造、配套、升级、联网,适当新建供水工程,以及开展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等。
牵头领导:李光永
责任单位:水利站、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七)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省内就医合规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在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1万元,剩余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351”)。慢性病患者在“351”后个人1个年度内门诊慢病合规费用再按80%予以报销(“180”)。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贫困人口在联网的省内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牵头领导:朱创国、康志群
责任单位:扶贫办、卫生院、财政分局、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八)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为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牵头领导:李先鹏
责任单位:中心校、财政分局、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九)贫困残疾人康复。为贫困精神残疾人患者提供药费补助;为听障、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适配辅具。
牵头领导:李光永
责任单位:民政所、财政分局、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十)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符合标准。
牵头领导:常 坤
责任单位:司法所、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十一)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开展1个省级中心村建设,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的70%,省级安排奖补资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牵头领导:祝应炬
责任单位:美丽办、财政分局、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十二)农村改厕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完成改厕任务。
牵头领导:祝应炬 邸云功
责任单位:美丽办、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十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推动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入驻国家或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探索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区块链追溯应用。
牵头领导:李光永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
监督单位:镇纪委
(十四)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强化就业服务,建立创业平台,落实补贴政策。
牵头领导:李先鹏、齐庆凯
责任单位:人社所、经发办、财政分局、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十五)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程。建设完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县级电商物流配送中心、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增强农村产品上行服务能力,促进农村产品网销上行,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
牵头领导:齐庆凯
责任单位:经发办、财政分局、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十六)技能培训提升工程。技能脱贫培训,免费培训困难家庭劳动者,每个培训项目、每个培训班期的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企业新录用人员技能培训,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新技工系统培养,对新增高中毕业生及各类劳动者接受技工院校系统培养,培养稳定率不低于95%;退役士兵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培训新型农民,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
牵头领导:李先鹏
责任单位:人社所、经发办、财政分局、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十七)出生缺陷防治。全面开展产前筛查,2020年前筛查率达到50%以上,孕妇咨询随访率达到80%以上。
牵头领导:朱创国
责任单位:卫生院、卫健办、财政分局、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十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加强社会养老服务建设,探索智慧养老。
牵头领导:李光永
责任单位:民政所、财政分局、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十九)智慧健康建设。推广“智医助理”,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加快推广使用“安康码”,申领率达到本辖区户籍人口基数的80%以上。推进“安康码”本辖区政务服务大厅应用全覆盖。
牵头领导:朱创国
责任单位:卫生院、财政分局、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二十)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保障农村低保,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有进有退,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特困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以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为目标,完善特困供养制度,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管理,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机构管理运营水平;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权益。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5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450元,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救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应救尽救;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困难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其中,一、二级残疾人,三、四级残疾人,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0元、400元。对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城乡医疗救助,资助困难群众参合参保、直接救助,在此基础上,实现应助尽助。对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建档和帮扶全覆盖,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贫制度,实施常态化帮扶机制,为符合条件的患病职工提供医疗救助,推动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
牵头领导:李光永
责任单位:民政所、财政分局、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二十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规定提高筹资标准,参合率稳定在96%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77%左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提高筹资标准,参保率维持在95%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
牵头领导:朱创国、李先鹏
责任单位:人社所、财政分局、卫生院、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二十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覆盖全省所有统筹地区;在新农合基金可承受前提下,提高大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保障水平;支持各地开展大病保险的即时结算试点;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达到55%以上;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大病保险支付比例不低于50%。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同步直接结算。
牵头领导:李光永
责任单位:民政所、财政分局、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二十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牵头领导:李先鹏
责任单位:人社所、财政分局、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二十四)妇幼健康水平提升和职业病防治。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婚检率稳定在85%左右,保证婚检工作质量;第一类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0%以上,疫苗建卡率达95%以上。职业病防治,积极营造有利于微型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工作的浓厚氛围,及时了解掌握微型企业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参加培训等情况,按要求选送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对煤尘(煤矽尘)等28种职业病监测。
牵头领导:朱创国
责任单位:卫生院、卫健办、财政分局、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二十五)智慧学校建设。建设智慧学校,配齐设备,完善网络设施建设。
牵头领导:李先鹏
责任单位:中心校、财政分局、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二十六)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提升学前教育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牵头领导:李先鹏
责任单位:中心校、财政分局、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二十七)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维修改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
牵头领导:李先鹏
责任单位:中心校、财政分局、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二十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发放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普通高中免学杂费,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牵头领导:李先鹏
责任单位:中心校、财政分局、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二十九)文化惠民工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以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服务点网络设施为基础,做好宽带接入、运行维护及文化宣讲、开放公共文化场馆等活动。开展农村演出16场,开展体育活动16场,农家书屋更新出版物880册。
牵头领导:祝应炬
责任单位:文广站、财政分局、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三十)水环境生态补偿。加快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
牵头领导:李光永
责任单位:水利办、水产办、涉及各村(街、社区)
(三十一)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实施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加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完成重点易涝区排涝泵站建设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牵头领导:李光永
责任单位:水利站、财政分局、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三十二)棚户区改造。加强集中和非集中成片棚户区、城中村、城市危房及重点镇棚户区改造。
牵头领导:沈 永 邸云功
责任单位:市场管理所、创建办、村镇办、国土所、建设所、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三十三)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按照基本型和提升型两类整治改造老旧小区,省级安排奖补资金支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
牵头领导:沈 永 邸云功
责任单位:市场管理所、创建办、村镇办、国土所、建设所、涉及各村(街、社区)。
监督单位:镇纪委
寿县堰口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6日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