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县堰口镇委员会寿县堰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堰口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寿县堰口镇委员会 寿县堰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堰口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街(社区)、镇直各单位:
《堰口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寿县堰口镇委员会
寿县堰口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0日
堰口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以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省大气办《关于做好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3号)、《淮南市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和《寿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源头防控、标本兼治,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着力控制秸秆露天焚烧,努力构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目标任务
1.禁烧工作目标任务.实行全年度、全时段、全镇域、全面(含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禁烧,努力实现全年卫星遥感监测和各级巡查督查“零火点”的总体目标,力争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优良天数明显增多。2020年禁烧时段为2020年4月30日至2021年3月31日。
2.综合利用目标任务。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利用总量的比例达到42%以上。全面拓宽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基料化、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利用渠道,逐步提高产业化利用率和秸秆还田质量。
三、禁烧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包干负责”的原则。各村(居)为禁烧工作责任主体,村(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村(居)的禁烧工作承担责任;全面落实镇、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党员)包户的包保责任制,禁烧任务要细化到田、责任到人,确保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承诺书,村(居)主要负责人同镇党委、政府签订责任状,镇、村全体工作人员向镇党委签订承诺书。
2、造浓舆论氛围。适时召开镇村禁烧工作人员大会和全镇镇村组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农机手和种田大户参加的禁烧誓师大会,对禁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明白纸、一封信、张贴通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综合利用的好处。镇村干部要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到村民组召开会议宣传动员,统计上报到组作业的耕作机械;各村、组要在区域内悬挂秸秆禁烧宣传条幅和在村广播中播放《禁烧通告》及禁烧工作相关要求,及时播报故意纵火的反面典型。确保做到禁烧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烧工作奠定舆论基础。
3、加强监管巡查。镇充分利用乡镇监控平台,安排专人进入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对发现的火点,要及时固定证据,迅速调集人员赴现场扑灭并依法查处。同时成立由县包保单位和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督查组,负责全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对镇村干部在岗在位、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效能督查,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全镇。镇村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守。村成立应急小分队(流动灭火队)配备相应灭火器材及交通工具,发现火点及时扑灭。要合理设置监测点,负责盯田主、盯田块、盯机械,确保每一地块都有人监管。各村(居)要对收割机械进行有效管控,无秸秆粉碎装置或粉碎长度及留茬高度超过10公分的一律不准进田作业,并合理安排好翻犁机械,确保做到收割一块翻犁一块。
4、加大执法力度。成立由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交管站等单位组成的巡查应急执法组,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违法行为的,由县生态环境局委托乡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按每个火点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处罚到位;对“第一把火”的当事人同时予以行政拘留;对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坚决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对恶意纵火,暴力抗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综合利用工作措施
1、秸秆粉碎全量还田。各村要把机械化全量还田作为综合利用工作的主要措施。积极引导农机手更新或购买符合耕作要求的农机具。农机手与镇村签订收割协议书,割茬高度低于15厘米,秸秆粉碎长度低于10厘米,确保做到低茬收割粉碎并均匀抛撒还田。
2、收储利用。充分发挥现有收储站的收储功能,保证收储工作的正常开展。镇建一处标准化收储中心,各村要合理设置临时堆场,确保农作物秸秆统一集中堆放。严禁在河边、渠边、沟边、塘边、路边及饮用水源地附近堆放、抛洒秸秆。结合“三清两化”工作,对散布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的陈年秸秆进行清理,切实防止次生污染,杜绝安全隐患。积极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秸秆收储运销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秸秆收储运销。鼓励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优先吸纳贫困户从事收储运劳务。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运销网络。
3.鼓励引导种足种满,杜绝闲茬田焚烧。建立严格的属地责任考评机制,落实水稻、小麦最低收购价和优质专用小麦订单生产政策,实施油菜振兴计划,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做到应种尽种,确保种足种满种优,杜绝午秋两季闲茬田过多引发秸秆焚烧。
4.引导扶持“五化”利用。鼓励支持秸秆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肥料化、饲料化。大力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秸秆颗粒燃料、秸秆燃料棒等秸秆加工领域,发展秸秆燃料替代燃煤。
五、考核奖惩。
1、根据省市县奖补政策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按耕地面积给予各村一定的奖补资金。(其中省级奖补资金只能用于秸秆综合利用支出,重点用于农作物秸秆还田农机具购置和作业、秸秆发电财政奖补、秸秆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秸秆沼气技术推广及秸秆气化工程技术研发和试点推广,秸秆成型燃料生产和炉具推广、秸秆工业原料化及能源化利用、秸秆归集收储体系建设等,一律不得用于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
2. 参与秋季秸秆禁烧镇干部纳入绩效管理, 完成年度“零火点”目标任务的与年终一次性奖励挂钩(抽调镇直单位工作人员参照镇干部执行)。
3.对村实行履责保证金机制和一次性奖励机制。各村要向镇缴纳一定数额的禁烧保证金,实现零火点目标,全额退还保证金,并一次性奖励村两委主要领导奖金1000元、交通补贴1000元,村其他干部奖金500元、交通补贴500元。
(二)责任追究
1、被国家、省、市县督查发现的火点或者被媒体曝光的火点或者被卫星监测到的火点的村,村(总)支部书记、主任和包组村干部一律免职,全额扣除保证金,取消村干部当月绩效工资,包村点长就地主持村两委工作,给予镇参与禁烧的工作人员党政纪处分,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取消年终绩效工资,是二级机构负责人的一律免职,包村镇领导干部按寿办发【2020】16号文件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2、被镇督查组发现火点的村,镇干部每次按年终绩效5%的标准给予扣除,村干部取消当月绩效,同时对包村责任人和村书记、主任诫勉谈话,直接责任人免职处理。
3、对在各级督查巡察中发现镇包村工作人员在工作时戴墨镜、打伞、挎包、穿高跟鞋等现象的一律取消其工作任务,并在全镇通报;对不在岗的一次给予全镇通报,二次不在岗的扣除一个月50%的绩效工资,并由纪委进行诫勉谈话。三次不在岗的年终考评中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停职待岗。
4、对辖区内的焚烧“黑斑”实现倒查,在处罚田主的同时,凡被镇巡察发现的按照镇发生火点的处罚标准处罚镇村有关包保责任人;被县级以上巡察发现或通报的,一律按照上级发现火点的标准处罚镇村有关包保责任人。
附件1.堰口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成员
2.堰口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组名单
3.堰口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执法办案组名单
4.堰口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巡查应急组名单
5.堰口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办公室名单
6.堰口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组名单
7.各村缴纳保证金标准。
附件
1.堰口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指挥部名单
政 委:吴 标
指 挥 长:袁同侠
副指挥长:江武昌、齐庆凯、常 坤 沈 永、张士甫、 祝应炬、邸云功、朱创国、康志群、李先鹏、李光永
成 员:徐忠良、王守前、江虹、洪蕾、许圣君、朱继磊、陈长军、顾 明、孟 玉 史学恒、谈言炎、吴国化、万柏奎、杨光俊、江 涛、丁家枚、汤多权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环境工作站,洪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别从农技站、农机站、文广站抽派工作人员集中办公。
指挥部及各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继任者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2、堰口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组名单
第一督查组
组 长:县联系乡镇领导 成员 :县驻镇工作队员
第二督查组
组 长:吴 标 成员: 徐忠良
第三督查组:
组 长:袁同侠 成员: 顾 明
3. 堰口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执法办案组名单
组长:吴国化 副组长:贾学红 成员:周超 马可晴 张军
4、堰口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巡查应急组名单
(1)堰口片(大光、魏岗、高王、青莲、寿丰):
组长:吴国化 成员:赵俊芳 王灿 高靳杰(派出所车)
(2)十字路片(十字路、双楼、小集、马厂):
组长:万柏奎 成员 ;孟令军、施家广、 徐威(司法所车)
(3)江黄片(红桥、八沟、江街、许寺、江黄):
组长:丁家枚 成员:李传保 许书勤 江宏海 姚硌(交管站车)
5、堰口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办公室名单
主任:王 虹 成员:严宏伟 黄友永 康鑫鑫
6、堰口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组名单
大光社区:组长:沈永
成员:江虹 张峰 代克琳 刘须龙 蔚厚泉 李继福 陈春 汪双凤 韩维贤 程东宏 顾卫
魏岗村:组长:吴标 副组长:葛广龙
成员:陈如刚 余晓明 王永康 丁志宏 洪晓宁 吴君 刘辉 徐忠梅 丁志丽 季元彪
高王村:组长:朱创国
成员:张毅 夏季 金萍 韩倩倩 朱文涛 廖纯娅
青莲村:组长:康志群
成员:程少杰 王荣 严中宝 邸允艳 陈永
刘龙海 王安昌
十字路街道: 组长:齐庆凯
成员: 范宗锐 代多道 徐本君 史学恒 王伟 谈言炎
寿丰村: 组长:邸云功
成员: 丁永辉 代 兵 江 涛 顾承新
双楼村: 组长:李先鹏
成员:段义林 葛忠永 洪蕾 常传群 程龙玲
小集村: 组长:张士甫
成员: 程晋光 王守前 郭道兵 谈虞阳 刘梁
八沟村:组长:祝应炬
成员:孟玉 陶政 董正国 孟洋 杨继业
许寺、江街:组长:江武昌
成员: 黄晓伍 马操 夏多兵
江黄村:组长:袁同侠 副组长:周善广
成员: 张飞 李久宣 沈树宝
红桥村:组长:常坤
成员: 陈西宏 王传霞 翟传乐 徐广兵
马厂村:组长: 李光永
成员: 朱继磊 陶善全 李杰 黄正远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