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经营主体登记代理身份表明工作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5-09-26 16:28信息来源: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

根据《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登记代理行为加强和规范反洗钱工作,经营主体登记代理人需通过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信息系统主动表明其代理身份。为确保新规平稳落地、代理业务有序衔接,现温馨提示各位于2025年10月30日前登录“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服务网”(https://dj.samr.gov.cn),在首页“我要表明代理身份”模块中如实、完整填报代理身份信息。该项工作有助于提升代理透明度、防范虚假登记风险,请各位代理人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共同营造更加规范、便捷、安全的登记注册环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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