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0 16:59信息来源:寿县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寿农组办〔202213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运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村合作社)运营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三资”监督管理,推进账务分设、政经分离,促进村合作社财务管理,建成银村直联支付系统,保障集体资金安全、规范资金管理,根据省市相关规定,提出以下要求。

一、分账设置要求

(一)村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源、资产全部划转到村合作社。

(二)对能够明确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债权债务划分到村合作社;不能明确的。留在村委会账中。

(三)货币资金中。明确用于发展村集体生产经营资金应划转村合作社;不能明确的部分。具体划分由村两委讨论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各级投资、奖励、补助(贴)到村合作社的有关资金划拨到村合作社账务中核算。

(五)划转后的村委会账目和村合作社期初账目通过调整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保持平衡。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六)村合作社账目建成后,村合作社所有经营性收支在村合作社账中进行核算,村委会账务不再核算与村集体经济相关的业务。

二、资金安全要求

在银村直联系统建成前,资金支付必须经乡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批,各乡镇村不得擅自使用支票和企业网银进行支出。在银村直联系统建成后,乡镇“三资”代理中心要及时收回村合作社的支票本和企业网银的Ukey,不再通过支票和网银支付,所有支出一律在系统中按程序申请、审核、支付。严禁以任何方式把村合作社资金转移到个人或其他经济合作社账户,严禁设置账外账。网上申请拨付资金的同时要进行书面申请,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三、核算内容要求

1.村合作社收入核算。村合作社进行各项生产、提供服务、租赁等经营活动而取得的收入;村集体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扶贫车间等资产对外出租产生的收入;村集体的耕地、林地、果园、鱼塘等资源及村集体拥有使用权的“四荒四边地”对外发包收到的承包金;村办企业上交的利润;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利息等;各级财政部门对村集体的补助收入、专项资金和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项目资金;除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之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收入。

2.村合作社支出核算。村合作社因销售、提供劳务以及资产资源租赁等而发生的经营支出,包括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维修费、运输费、保险费等;村合作社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管理、服务支出;村合作社划转给村委会用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支出及其他支出;财政支持村合作社的项目支出。

四、账务处理要求

1.岗位设置要求。村合作社账务由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为管理,中心设置资金申请会计、审核会计各一名,分别负责村合作社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村合作社设报账员1名,负责村合作社发票收集、整理、报账、财务公开等业务。

2.票据审核要求。村合作社发票由报账员搜集,对发票真实、有效、合法性负责。发票审核实行定期集体中审核,符合手续的发票要有经手人、证明人、监事会审核、理事长审批和“三资”代理中心负责人审核等手续,超过5000元以上的支出,经村合作社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支出。

3.报账做账要求。在搜集、整理、审批好发票后,村报账员提请“三资”中心代理人员在新中大农村经营管理软件村合作社账套中处理账务,并及时打印装订记账凭证、总分类账、明细账和各种报表。每期处理完账务后要与村合作社账户核对,确保账账、账实、账证相符。村合作社按月做账,当月没有业务发生的要做好月结。每月账务处理完,村合作社要及时进行账务公开,自觉接受社员监督。

4.财务管理要求。村合作社在岗位职责、账户管理、收入支出管理、审批和报账程序、票据管理、资产资源管理、债权债务管理、民主监督管理和财务公开、审计监督和档案管理等方面参照《寿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寿农〔2019146号)执行,严格执行管理规定,确保村合作社有序、合规、合法运行。

五、村集体经济收入考评要求

为规范、准确核算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支,自本文下发之日起,新发生的经营性收入必须纳入村合作社设立的账户,作为认定今年及以后年度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依据。对文件下发之日前已缴入村委会账户的经营性收入,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认定,对于文件下发后仍然缴入村委会账户的经营性收入,不再作为2022年村集体经济收入核算认定指标。对于之前已经缴入村委会账户的经营性收入相匹配的经营性支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仍在村委会账上进行列支。

六、相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做好村合作社账务经营管理是运营及监管平台建设的核心内容,是规范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关键所在,是实现政经分离,发挥村合作社功能的重要内容。各乡镇、村(居)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要把村合作社财务和村委会财务放在同一重要位置抓紧抓实,确保村合作社资金资产资源提质增效。

2.强化领导、加强考核。乡镇人民政府要担负起规范村合作社运营管理的主体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依法依规履行好指导、监督职能,会同组织、民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定期开展集中督查,对管理规范的乡镇予以表扬,对推行缓慢、质量不高的乡镇通报批评。村合作社运营管理工作已纳入乡村振兴考评和扶持壮大集体经济工作年度考核,年末开展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附件: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支付申请审批表

 

 

中共寿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54

 

附件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支付申请审批表

 

申请项目

 

申请金额

小写:

大写:

申请事由

                                                       

   报账员签字 :                                       

   理事长签字:                                       

   农经站长签字:                                  

  三资中心主任签字:                               

5000元以上

乡镇长签字:                   

 

 

 

中共寿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5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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