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陶店回族村农事服务中心科技育秧工厂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寿县陶店回族乡人民政府:
你乡报来《关于陶店回族村农事服务中心科技育秧工厂建设项目立项的报告》及《陶店回族村农事服务中心科技育秧工厂建设项目建议书》等资料收悉。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快完善农村生产生活服务体系,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的立项。
二、项目名称:陶店回族村农事服务中心科技育秧工厂建设项目。
三、项目建设单位:寿县陶店回族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陶店回族乡陶店回族村。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厂房2000平米及配套设施。
六、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1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衔接资金360万元,地方自筹150万元。
七、项目编码:2509-340422-04-05-117468
接文后,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4号令)精神,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2025年9月2日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