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县迎河镇酒流村赵庙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寿县迎河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寿县迎河镇酒流村赵庙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立项的申请》(迎政〔2025〕72号)及《寿县迎河镇酒流村赵庙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建议书》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加快推进全县美好乡村建设步伐,改善人居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
二、项目名称:寿县迎河镇酒流村赵庙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三、项目建设单位:寿县迎河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迎河镇酒流村。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任务包含:生活垃圾治理、供水保障、改厕治污、庭院环境整治提升、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环境整治提升、产业发展、长效管护机制共计十项重点建设任务。建设范围为酒流行政村赵庙中心村,建设规模约13.33公顷。
六、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58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省财政资金300万元,市财政资金50万元,县财政资金230万元。
七、项目编码:2508-340422-04-05-865422
接文后,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据此分别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节能监察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节能审查审批手续,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完成相关手续,及时向我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5年8月29日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