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已启动!

发布时间:2020-12-24 17:04信息来源:寿县教育体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省空气质量监测预报联合会商分析,近日受冷空气南下影响,淮河以北及江淮之间将有一次污染传输过程,预计我市可达重度污染。按照《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预警函》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2月24日15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期间将根据空气质量情况,适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做好以下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1.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确需外出做好防护措施。2.建议一般人群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3.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4.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5.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6.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7.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1.倡导市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排放。2.提高道路机扫率,尽量减少人工清扫。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落实《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涉及的39个行业Ⅱ级响应(橙色预警)减排措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比例应达到全市占比20%以上。1.除军队、警务、消防、急救、抢险、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公交车外,禁行区内全天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机动车通行,寿县、凤台县机动车限行措施由县政府自行制定并公布。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含煤矿)、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车辆)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2.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根据空气相对湿度、气温等气象条件,加密洒水降尘作业。3.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沥青铺设等作业,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拆除工程、混凝土搅拌等作业,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和环保督察整改项目,须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4.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停止堆场、码头涉粉细料作业。5.全市禁止露天烧烤。严格执行我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全市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和垃圾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6.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减排措施落实到位。7.视情实施人工降雨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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