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寿县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5 09:27信息来源:淮南市寿县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寿大气办〔2021〕8号


关于印发《寿县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
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园区,县直各单位:
现将《寿县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5月25日




寿县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
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县委、县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结合县情实际,以碳达峰和碳中和为引领,以各类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为主线,抓好“十四五”开局,全面推进我县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主要目标
2021年全县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持续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低碳能源发展,协同开展减污降碳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引导、优化和倒逼作用,将减污降碳作为重要抓手,加大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1.认真谋划全县碳排放达峰行动。按省、市工作部署,研究全县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进一步摸清全县碳排放现状,启动碳排放达峰规划和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确定适宜的达峰行动路线。
2.积极探索创新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新颁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配合淮南市完成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分配和清缴履约。组织开展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报告、核查及监督执法。落实林业碳汇核算和交易工作任务,积极增加森林碳汇能力。按照市级工作步骤,序时推进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绩效分级管理,推动企业加大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力度。
3.持续加大煤炭消费减量控制。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实施煤炭减量替代,禁止新建企业自备燃煤设施。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打击散煤销售、经营使用等违法行为。
4.深入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积极建设太阳能等新能源项目,提高清洁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推进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和储气能力建设,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替代散煤,2021年继续实施“增气减煤”。有序发展可压减可中断非居民调峰用户,原则上不得新建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鼓励开展高效清洁煤电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术研究和试点示范。
5.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确保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力争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强化产业布局升级,源头推进绿色发展
6.优化产业结构及布局。对标节能减排要求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提高新建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标准,加大落后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国家高耗能、高污染和高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以清洁生产一级水平为标杆,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推动绿色转型。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支持发展先进产能,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严防死灰复燃。
7.加快区域产业调整。继续推动实施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对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
8.推进重点行业提标改造。鼓励电力行业实施超净排放改造。其他行业参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指南B级以上绩效开展提标改造,力争实现B级以上绩效企业4家。推动水泥制品企业9家提标改造。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治直至停业关闭。
9.开展锅炉炉窑深度治理。进一步摸排清理现有燃煤小热电和燃煤锅炉,确保区域内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尤其是农村地区燃煤小锅炉清零。积极推进工业炉窑清洁燃料替代工程;清理整治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炉窑锅炉;全面摸排生物质锅炉并建立台账,年底前完成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淘汰不能稳定达标(特排标准)的生物质锅炉和非生物质专用锅炉。
10.实施工业集聚区绿色化改造。工业园区制定低碳节能整体解决方案,支持建设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和清洁煤制气中心,省级以上园区原则上不再建设企业自用供热设施。进一步发挥工业园区“环保管家”作用,鼓励其他工业集聚区引入“环保管家”服务。
11.加快推动VOCs精细化治理。实施VOCs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严格落实《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值》等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实施重点企业VOCs综合治理工程,编制执行“一企一策”,推进企业治污设施改造升级。提升涉VOCs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9月底前,集中开展一次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年底前,新桥园区板块至少完成一轮走航监测、红外热成像等智能监测。
(三)推进车油路船污染治理,提高移动源污染治理水平
12.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达标监管。继续开展全县新车、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环保信息公开查验,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违规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等违法行为。
13.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推进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常态化组织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秋冬季和重污染天气期间,在物流园、集散地等车辆集中区,加密入户监督抽测频次。根据重污染天气管控需要,督促指导重点企业建设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数据至少保存1年以上。重点用车单位应逐步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和排放监测。对超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依规处罚。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和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推动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依法加大机动车遥感监测超标处罚力度。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禁限行区管理,限制高排放车辆和机械使用,杜绝排放控制区“冒黑烟”现象。
14.加快老旧车船淘汰治理。加快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的淘汰更新,6月底前明确淘汰计划;鼓励国四营运柴油货车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安装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航运船舶,推广液化天然气(LNG)动力船舶。
15.强化车用油品质量监管。加大油品和尿素监督抽测,联合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组织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监督抽测。年底前,被确定为重点排污单位的加油站应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四)持续强化面源管理,大力改善城乡环境
16.推进资源高效利用。新增建筑用砂石主要依靠煤矸石加工、建筑垃圾利用、区域外运、非露天开采等方式满足。
17.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全部建筑工地和建成区道路施工工地务必做到“六个百分百”,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工地评价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切实降低各类施工场地扬尘污染。开展各类搅拌站污染专项整治,推进标准化建设全覆盖。提高县城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向乡镇延伸,严格落实分级保洁要求,切实提高环卫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净尘”专项行动,冲洗路面、路侧石等道路积尘,实现城市道路“路见本色”。
18.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加快农业投入结构调整,推进农药化肥减量施用,强化化肥施用和畜禽养殖氨排放控制,逐步提高化肥利用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2021年底前,全县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以上。
19.强化秸秆禁烧、餐饮油烟治理。强化乡镇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加大夏收和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力度,常态化实施全年全时段火点监测。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及时落实餐饮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五)强化预报预警,提升应急联动管控能力
20.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进一步加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深入推进长三角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作,充分发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作用。配合做好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21.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探索将夏季臭氧污染纳入重污染天气预警及管控范围,综合考虑臭氧污染程度,制定应急管控措施。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实施应急联动,协作开展人工增雨改善空气质量作业。
22.加大应急管控力度。编制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及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持续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行应急减排和差异化管控。以12月-次年2月为重点时段,加大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调控力度,及时评估企业应急减排绩效,对未能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企业,纳入错峰生产方案。
(六)完善各项工作基础,强化保障措施落实
23.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市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责任清单,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优化“网格长”制度,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精细化管理。(县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分局)
24.加强资金管理。加大涉气资金投入,提高涉气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综合治理、专项提标改造和能力建设等项目高质量开展。结合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项目谋划和编排,积极争取中央、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对寿县支持,规范实施工业涉气项目,严格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财政局)
25.强化技术支撑。开展环境空气VOCs监测,高质量实施“地空一体化”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及管控项目。落实工业园区定期走航监测。充分利用卫星遥感、铁塔高空探头、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开展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监控预警,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县生态环境局)
26.统筹调度推进。加强淮南市2021年度整治项目任务计划和项目清单推进和调度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重点确保年度任务按时限要求完成。积极参与《淮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等4个考核,切实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研究制定我县考核奖惩办法,落实大气治理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压实乡镇、部门责任。(县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县大气办)

附件:1.寿县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
工作任务分解表
2.淮南市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清单(涉及寿县部分)

附件1:
寿县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类别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程措施 责任单位
(以下工作均需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落实)
1 加快低碳能源发展,协同开展减污降碳 认真谋划全县碳排放达峰行动 研究全县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2021年底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研究全县碳达峰行动方案 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分局
2 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2021年底 启动2020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 县生态环境分局
3 积极探索创新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配合淮南市完成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分配和清缴履约 2021年底 认真贯彻实施新颁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配合省里完成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分配和清缴履约 县生态环境分局
4 执行重点单位碳排放监管 全年 组织开展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报告、核查及监督执法 县生态环境分局
5 增加森林碳汇能力 2021年底 落实省市分解的林业碳汇核算和交易工作任务,积极增加森林碳汇能力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 推进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绩效分级管理 2021年底 序时推进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绩效分级管理,推动企业加大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力度。 县生态环境分局
7 加快低碳能源发展,协同开展减污降碳 持续加大煤炭消费减量控制 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 全年 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实施煤炭减量替代,禁止新建企业自备燃煤设施 县发改委
9 打击使用散煤等违法行为 全年 加大监管力度,打击无照经营散煤等违法行为,严禁在禁燃区销售散煤 县市场监管局
10 提高区域清洁能源比例 全年 积极建设太阳能等新能源项目。 县发改委
11 深入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继续实施“增气减煤” 2021年底 推进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和储气能力建设,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替代散煤 县住建局
12 发展可压减可中断非居民调峰用户 全年 有序发展可压减可中断非居民调峰用户,原则上不得新建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 县发改委
13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全年 保障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 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14 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 全年 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力争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县住建局
15 强化产业布局升级,源头推进绿色发展 优化产业结构及布局 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全年 提高新建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标准,加大落后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国家高耗能、高污染和高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 县发改委、县经信局
16 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 全年 以清洁生产一级水平为标杆,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推动绿色转型。 县经信局
17 淘汰落后产能 全年 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支持发展先进产能,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县经信局
18 坚决治理“散乱污”企业 全年 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 “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严防死灰复燃 县生态环境分局
19 加快区域产业调整 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全年 继续推动实施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对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 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负责
20 推进重点行业提标改造 重点行业提标改造 全年 鼓励电力行业实施超净排放改造。其他行业参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指南B级以上绩效开展提标改造,力争实现B级以上绩效企业4家。推动水泥制品企业9家提标改造。 县生态环境分局
21 开展锅炉炉窑深度治理 淘汰燃煤设施 2021年底 进一步摸排清理现有燃煤小热电和燃煤锅炉,确保区域内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清零。 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


序号 类别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程措施 责任单位
(以下工作均需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落实)
22 强化产业布局升级,源头推进绿色发展 开展锅炉炉窑深度治理 保障锅炉炉窑稳定达标排放 2021年底 清理整治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炉窑锅炉。全面摸排生物质锅炉并建立台账,年底前完成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淘汰不能稳定达标(特排标准)的生物质锅炉和非生物质专用锅炉 县生态环境局、县经信局
23 实施工业集聚区绿色化改造 推行集中处理中心建设 全年 工业园区制定绿色节能整体解决方案,支持建设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和清洁煤制气中心 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局
24 推行集中供热改造 全年 省级以上园区原则上不再建设企业自用供热设施。 县发改委、县城乡建设局
25 加快推动VOCs精细化治理 实施VOCs产品源头替代工程 2021年底 严格落实《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值》等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 县经信局
26 实施重点企业VOCs综合治理工程 2021年底 编制执行“一企一策”,推进企业治污设施改造升级 县生态环境分局
27 加强VOCs执法监测 2021年底 提升涉VOCs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水平,9月底前,集中开展一次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年底前,新桥园区板块至少完成一轮走航监测、红外热成像等智能监测 县生态环境分局


序号 类别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程措施 责任单位
(以下工作均需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落实)
28 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全面升级车油路船 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达标监管 / 全年 继续开展全县新车、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环保信息公开查验,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违规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等违法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局
29 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 路检路查 全年 常态化组织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秋冬季和重污染天气期间,在物流园、集散地等车辆集中区,加密入户监督抽测频次 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30 完善门禁和监控系统 全年 根据重污染天气管控需要,督促指导重点企业建设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数据至少保存1年以上。重点用车单位应逐步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 县生态环境分局
31 强化超标移动源监管 全年 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和排放监测。对超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依规处罚。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和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 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32 建立完善机动车排放检测和强制维护制度 全年 推动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 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33 强化排放控制区管控 全年 依法加大机动车遥感监测超标处罚力度。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限行区管理,限制高排放车辆和机械使用,杜绝排放控制区“冒黑烟”现象 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序号 类别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程措施 责任单位
(以下工作均需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落实)
34 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全面升级车油路船 加快老旧车辆淘汰 全年 加快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的淘汰更新,6月底前明确淘汰计划 县交通运输局
35 加快老旧车船淘汰治理
强化车用油品质量监管 推进国四国五重型柴油货车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安装 全年 鼓励国四营运柴油货车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安装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县生态环境分局
36 加快老旧船舶淘汰 全年 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航运船舶,推广液化天然气(LNG)动力船舶 县海事处
37 强化车用油品质量监管
推进资源高效利用 加大油品和尿素监督抽测 全年 联合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经信局
38 强化油气回收监测抽测 2021年底 组织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监督抽测。年底前,被确定为重点排污单位的加油站应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序号 类别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程措施 责任单位
(以下工作均需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落实)
39 持续强化面源管理,大力改善城乡环境 推进资源高效利用 废弃石料利用 全年 新增建筑用砂石主要依靠煤矸石加工、建筑垃圾利用、区域外运、非露天开采等方式满足 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局
40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 严格施工扬尘监管 全年 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全部建筑工地和建成区道路施工工地务必做到“六个百分百”,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18处重点工地评价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切实降低各类施工场地扬尘污染 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引江济淮集团淮南建管处、县发改委(县引江济淮办)、县重点工程管理中心
41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
控制农业源氨排放 开展各类搅拌站污染专项整治 全年 开展各类搅拌站污染专项整治,推进标准化建设全覆盖,重点推进3家搅拌站达到标准化整治 县住建局
42 开展“净尘”专项行动 全年 提高县城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向乡镇延伸,严格落实分级保洁要求,切实提高环卫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净尘”专项行动,实现城市道路“路见本色” 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
43 强化化肥施用和畜禽养殖氨排放控制 2021年底 加快农业投入结构调整,推进农药化肥减量施用,强化化肥施用和畜禽养殖氨排放控制,逐步提高化肥利用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2021年底前,全县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以上 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


序号 类别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工程措施 责任单位
(以下工作均需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落实)
44 持续强化面源管理,大力改善城乡环境 强化秸秆禁烧、餐饮油烟治理 加强秸秆禁烧管控 全年 强化乡镇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加大夏收和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力度,常态化实施全年全时段火点监测 县生态环境分局
45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全年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及时落实餐饮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
46 强化预报预警,提升应急联动管控能力 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 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 全年 探索将夏季臭氧污染纳入重污染天气预警及管控范围,综合考虑臭氧污染程度,制定应急管控措施。 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
47 开展人工增雨改善空气质量作业 全年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实施应急联动,协作开展人工增雨改善空气质量作业 县气象局
48 加大应急管控力度 编制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 2021年底 编制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 县生态环境分局
49 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2021年10月底 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及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持续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行应急减排和差异化管控。以12月-次年2月为重点时段,加大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调控力度,及时评估企业应急减排绩效,对未能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企业,纳入错峰生产方案 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
附件2:
淮南市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清单(寿县部分)

表1淮南市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提升改造
序号 乡镇/园区 企业名称 地址 行业类型 现管控
级别 建议提升等级 建议治理措施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寿县 寿县国泰氟碳喷涂技术有限公司 安丰镇天岗村境内 工业涂装 D C 对照工业涂装行业C级评级标准开展整改、补差补缺。 安丰镇、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1.8
2 寿县 安徽瑞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来福路与李庵路交口东南 工业涂装 D C 对照工业涂装行业C级评级标准开展整改、补差补缺。 寿县蜀山园区、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1.8
3 寿县 安徽众霸新材料科技有公司 新桥村委会新桥国际产业园 工业涂装 D C 对照工业涂装行业C级评级标准开展整改、补差补缺。 新桥国际产业园、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1.8
4 寿县 寿县安固建材有限公司 安丰镇谷贝村境内 砖瓦窑 C B 对照砖瓦窑行业B级评级标准开展整改、补差补缺。 安丰镇、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1.8
5 寿县 寿县顺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大顺镇陶巷村 砖瓦窑 D C 对照砖瓦窑行业C级评级标准开展整改、补差补缺。 大顺镇、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1.8
6 寿县 淮南市高桥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双桥镇孙厂村 砖瓦窑 D B 对照砖瓦窑行业B级评级标准开展整改、补差补缺。 双桥镇、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1.8
7 寿县 利源建材 陶店乡马店村 砖瓦窑 C B 对照砖瓦窑行业B级评级标准开展整改、补差补缺。 陶店回族乡、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1.8
8 寿县 安徽成美水泥有限公司 真武村委会 粉磨站 非绩效引领性 绩效引领性 对照水泥行业绩效引领性评级标准开展整改、补差补缺。 窑口镇、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1.8
9 寿县 安徽华诚混凝土有限公司 寿春镇兴隆村委会 水泥制品 非绩效引领性 绩效引领性 对照水泥行业绩效引领性评级标准开展整改、补差补缺。 寿春镇、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1.8
10 寿县 安徽维东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三觉镇陈岗村三余公路南侧 水泥制品 非绩效引领性 绩效引领性 对照水泥行业绩效引领性评级标准开展整改、补差补缺。 三觉镇、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1.8
11 寿县 安徽阳光半岛混凝土有限公司 炎刘镇广岩街道元郢组 水泥制品 非绩效引领性 绩效引领性 对照水泥行业绩效引领性评级标准开展整改、补差补缺。 新桥国际产业园、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1.8
12 寿县 寿县明英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窑口镇窑口街道居委会 水泥制品 非绩效引领性 绩效引领性 对照水泥行业绩效引领性评级标准开展整改、补差补缺。 窑口镇、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1.8
13 寿县 寿县桃园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炎刘镇圣井村 水泥制品 非绩效引领性 绩效引领性 对照水泥行业绩效引领性评级标准开展整改、补差补缺。 新桥国际产业园、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1.8
14 寿县 寿县天路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安丰镇杨仙街道杨仙中学南石隐路东侧 水泥制品 非绩效引领性 绩效引领性 对照水泥行业绩效引领性评级标准开展整改、补差补缺。 安丰镇、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1.8
15 寿县 寿县新城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寿春镇花园村委会 水泥制品 非绩效引领性 绩效引领性 对照水泥行业绩效引领性评级标准开展整改、补差补缺。 寿春镇、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1.8
16 寿县 安徽绿归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寿县分公司 大顺镇工业园区 水泥制品 非绩效引领性 绩效引领性 对照水泥行业绩效引领性评级标准开展整改、补差补缺。 大顺镇、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1.8

表2
淮南市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项目清单
序号 乡镇/
园区 使用单位名称 锅炉
编号 锅炉型号 锅炉
用途 规模(蒸吨/小时) 耗煤量(吨/年) 淘汰方式(1.改气、2.改电、3.改集中供热) 完成情况备注(填写内容:完成及完成时间或未完成) 责任
单位



1 安丰塘镇 寿县安丰塘镇戈店街道春光浴池 LSS0.5-0.39-AII 洗浴 0.39 安丰塘镇、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2 安丰塘镇 安丰塘镇德鑫宾馆浴场 WSFC800 洗浴 0.6 安丰塘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3 安丰塘镇 安丰塘镇海之蓝休闲中心 LSC0.5-0.7-ALL 洗浴 0.6 安丰塘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4 安丰镇 寿县安丰镇安丰宾馆(寿县安丰东街人民浴池) 无 LSC0.5-0.4-AⅡ 供热水 0.4 安丰镇、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5 安丰镇 寿县安丰镇辉翔水稻种植农场 无 烘干 安丰镇、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县生态环境分局
6 茶庵镇 寿县茶庵镇万家福稻麦种植农民合作社 4-72-3.2A 烘干 * 茶庵镇、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县生态环境分局
7 茶庵镇 茶庵镇永胜浴池 YG-H800 洗浴 0.8 茶庵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8 茶庵镇 春茶庵镇申中药材种植厂 LRF-10S 烘干 1200KCAL/H 茶庵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9 茶庵镇 寿县茶庵镇喜宝种植农业合作社 5H-15 烘干 * 茶庵镇、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县生态环境分局
10 丰庄镇 丰庄镇刘远亮 201507011 S800 烧酒 1 丰庄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11 丰庄镇 丰庄镇王安中 GB50 烧酒 0.2 丰庄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12 丰庄镇 丰庄镇朱传松 2019-0332 LSG0.05-0.04-M 油坊 0.05 丰庄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13 丰庄镇 丰庄镇代传安 2017.1 CLG70-AⅢ-WⅢ 烧酒 0.1 丰庄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14 双庙集镇 双庙集镇李布浴场 LSG0.3-0.4-AII 洗浴 0.4 双庙集镇、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15 瓦埠镇 瓦埠镇瓦埠老澡堂 TS2110362-2010 LS0.3-0.09 洗浴 0.3 瓦埠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16 小甸镇 小甸镇喜福来浴池 yg-zm900wyc 洗浴 0.9 小甸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17 小甸镇 小甸镇团结浴池 lsc0.3-0.09m/s 洗浴 0.3 小甸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18 炎刘镇 炎刘镇新桥碧水云天温泉浴场 CLSS0465-90170-Q 洗浴 2 炎刘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19 炎刘镇 炎刘镇康舒洗涤中心 LSC0.5-0.7-AII 烘干 0.5 炎刘镇、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20 炎刘镇 炎刘镇爱琴海休闲会所 YHD90-N 洗浴 1 炎刘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21 炎刘镇 炎刘新桥洗浴中心 16999 CLRG3-95/17-I 洗浴 1 炎刘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22 炎刘镇 炎刘镇康舒商务宾馆 14146 CLRG13042/20-A(W) 洗浴 0.9 炎刘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23 堰口镇 堰口镇祥月浴池 CLSGO6 洗浴 堰口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24 窑口镇 窑口镇北集浴池 洗浴 窑口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25 窑口镇 窑口镇王圣祥浴池 JB/T7985-95 JX-2 洗浴 0.35 窑口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26 迎河镇 迎河镇沛河浴池 第50937号 YG-H800 0.3MW(现使用燃煤锅炉) 洗浴 0.3 迎河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27 迎河镇 迎河镇清波浴场 14027 CLHG0.53-85(现使用燃煤锅炉) 洗浴 0.7 迎河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28 张李乡 张李乡士元浴池 WSRC 洗浴 张李乡、县生态环境分局
29 张李乡 张李乡东红浴池 洗浴 张李乡、县生态环境分局
30 张李乡 张李乡爱社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DZH1-1.0-T 工业 1 张李乡、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31 张李乡 张李乡家红浴池 CWRG 洗浴 张李乡、县生态环境分局
32 正阳关镇 正阳关镇钱江浴池 CWRG73-85/65 洗浴 正阳关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33 正阳关镇 正阳关镇龙园浴池 WSFC100-MW 洗浴 正阳关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34 正阳关镇 正阳关镇龙凤池 2T 洗浴 正阳关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35 众兴镇 众兴镇安徽三祥羽毛股份有限公司 DZL4-1.25-AⅡ 工业 1.25 众兴镇、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36 众兴镇 众兴镇卫成坤粮食收购点 YJG2016126 5LK-45 烘干 60万大卡 众兴镇、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县生态环境分局
37 众兴镇 众兴镇蒯圩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 YH2016054 5L-40 烘干 45万大卡 众兴镇、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县生态环境分局
38 众兴镇 众兴镇大卫浴场 201805103 WSB0.5-0.09-M 洗浴 众兴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39 众兴镇 众兴镇清晨浴场 121222 W02085/15- 洗浴 众兴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40 众兴镇 众兴镇安徽三祥羽毛股份有限公司 13068 DZL4-1.25-ALL 烘干 4 众兴镇、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41 众兴镇 众兴镇永乐商务宾馆 7150168 CWRGT 供热水 众兴镇、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42 众兴镇 众兴镇碧海蓝天洗浴休闲会所 WG第609 WG3 洗浴 众兴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43 众兴镇 众兴镇东头浴池 洗浴 众兴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表3
淮南市生物质锅炉达标排放改造
序号 县(市)区 企业名称 地址 使用证编号 锅炉型号 锅炉用途 锅炉规模(蒸吨/小时) 拟淘汰或改造或已改造方式 完成
时间 责任单位
1 寿县 寿县如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茶庵街道居委会工业区内号 D/S4-10-Y(0) 171057 蒸汽 4 茶庵镇、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2 寿县 安徽蓝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李庵路与蜀山大道交口西北 / YK-350 熔铸 熔量60kg/h 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3 寿县 安徽吉廓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海宇电器公司内 / TEC-1.0T EPS发泡 1t/h 新桥国际产业园、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4 寿县 钰兴医材(六安)有限公司 堰口镇魏岗村 DZL4-1.25-AⅡ 工业 1.25 堰口镇、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5 寿县 安徽乾元管业有限公司 窑口镇窑口街道居委会工业园区寿六路西侧号 蒸汽养护 15 窑口镇、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6 寿县 寿县双桥长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窑口镇窑口街道居委会 烤漆加热 0.35 窑口镇、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治理标准: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满足超低排放标准要求,非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满足工业锅炉特排标准要求。
表4
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VOCs综合治理
序号 级别 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名称 治理措施简述 拟完工
时间 责任单位
1 省级 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 1.确保工业园区企业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验收率达100%;
2.加强对园区涉VOCs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废气收集效率和处理效率实现双达标;
3.提升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监测监控能力,定期开展区域环境质量VOCs监测工作。
4.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企一档,掌握企业废气排放情况;开展环境空气质量VOCs监测工作;鼓励企业对废气处理设施定期维护,及时更换耗材。 2021.12 蜀山现代产业园、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委等。
2 省级 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包括北部园区) 1.确保工业园区企业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验收率达100%;
2.加强对园区涉VOCs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废气收集效率和处理效率实现双达标;
3.提升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监测监控能力,定期开展区域环境质量VOCs监测工作。
4.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企一档,掌握企业废气排放情况;开展环境空气质量VOCs监测工作;鼓励企业对废气处理设施定期维护,及时更换耗材。 2021.12 新桥国际产业园、新桥国际产业园北区管理服务中心、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委等。
表5
淮南市VOCs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
序号 县(市)区 企业名称 行业类型 被源头替代品名称 可采用替代品名称(水性、高固体分、固化、粉末等低挥发性物料) 替代量占总使用量
百分比 预计开展替代时间 责任单位
1 寿县 安徽诺亚方舟包装有限公司 包装印刷 溶剂型油墨 新桥国际产业园、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
2 寿县 寿县启迪纸箱有限公司 包装印刷 溶剂型油墨 窑口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





表6
VOCs企业治污设施升级改造
序号 县区 企业名称 行业类型 实行VOCS
综合治理工段 推荐治理标准 具体治理设施及工艺参数 完成情况备注(填写内容:完成及完成时间或未完成) 责任单位
1 寿县 安徽中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工业涂装 喷漆房 收集系统集气罩的设置符合GB/T16758的规定,外部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测量点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末端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低于80% 新桥国际产业园、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
2 寿县 安徽东顺汽车研发有限公司 工业涂装 喷漆房 收集系统集气罩的设置符合GB/T16758的规定,外部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测量点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末端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低于80% 保义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
3 寿县 寿县风顺船舶修造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涂装 喷漆房 收集系统集气罩的设置符合GB/T16758的规定,外部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测量点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末端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低于80% 正阳关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
4 寿县 寿县信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橡胶和塑料制品 吹膜机 收集系统集气罩的设置符合GB/T16758的规定,外部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测量点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末端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低于80% 新桥国际产业园北区管理服务中心、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
5 寿县 安徽赤诚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橡胶和塑料制品 挤塑机 收集系统集气罩的设置符合GB/T16758的规定,外部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测量点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末端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低于80% 新桥国际产业园、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
6 寿县 安徽利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橡胶和塑料制品 挤塑机 收集系统集气罩的设置符合GB/T16758的规定,外部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测量点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末端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低于80% 寿县蜀山园区、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
7 寿县 寿县鸿杨玩具有限公司 橡胶和塑料制品 滚塑机 收集系统集气罩的设置符合GB/T16758的规定,外部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测量点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末端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低于80% 板桥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
8 寿县 安徽双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树脂胶调配、浸蘸、手工糊制、机械缠绕 收集系统集气罩的设置符合GB/T16758的规定,外部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测量点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末端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低于80% 新桥国际产业园、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
9 寿县 寿县聚三鑫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橡胶和塑料制品 挤塑机 收集系统集气罩的设置符合GB/T16758的规定,外部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测量点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末端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低于80% 安丰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
10 寿县 寿县德熙塑业有限公司 橡胶和塑料制品 挤塑机 收集系统集气罩的设置符合GB/T16758的规定,外部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测量点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末端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低于80% 炎刘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
11 寿县 寿县东伦塑业有限公司 橡胶和塑料制品 挤塑机 收集系统集气罩的设置符合GB/T16758的规定,外部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测量点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末端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低于80% 瓦埠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
12 寿县 寿县伟伟塑业有限公司 橡胶和塑料制品 挤塑机 收集系统集气罩的设置符合GB/T16758的规定,外部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测量点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末端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低于80% 安丰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
13 寿县 安徽辉腾电器有限公司 橡胶和塑料制品 挤塑机 收集系统集气罩的设置符合GB/T16758的规定,外部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测量点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末端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低于80% 新桥国际产业园、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
14 寿县 安徽万朗家电部件有限公司 橡胶和塑料制品 挤塑机 收集系统集气罩的设置符合GB/T16758的规定,外部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测量点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末端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低于80% 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
15 寿县 安徽美商徽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橡胶和塑料制品 蒸镀机 收集系统集气罩的设置符合GB/T16758的规定,外部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测量点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末端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低于80% 安丰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
16 寿县 寿县盛彩轻型建材有限公司 橡胶和塑料制品 成型机 收集系统集气罩的设置符合GB/T16758的规定,外部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测量点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末端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低于80% 堰口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
17 寿县 寿县盛驰汽车零部件公司 橡胶和塑料制品 成型软化 收集系统集气罩的设置符合GB/T16758的规定,外部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测量点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末端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低于80% 双桥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
18 寿县 安徽奔原汽车零部件公司 橡胶和塑料制品 成型软化 收集系统集气罩的设置符合GB/T16758的规定,外部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测量点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末端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低于80% 堰口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
19 寿县 安徽启格包装有限公司 包装印刷 印刷机 收集系统集气罩的设置符合GB/T16758的规定,外部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测量点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末端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低于80% 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
表7
施工工地扬尘治理
序号 县(市)区 工地名称 详细地址 治理标准(1.围挡2.道路硬化3.物料覆盖4.车辆冲洗5.湿法作业6.密闭运输) 完成情况备注(完成及完成时间或未完成 责任单位
1 寿县 明珠佳园 城南新区明珠大道南侧,正阳关路东侧,紫金路北侧 1、2、3、4、5、6 县住建局、寿春镇
2 寿县 循理•新嘉园 寿县楚都大道与状元路交叉口东南角 1、2、3、4、5、6 县住建局、寿春镇
3 寿县 正和楚都华府 寿县寿春路与楚都大道交叉口 1、2、3、4、5、6 县住建局、寿春镇
4 寿县 寿春环球港 寿县楚都大道与大顺路交叉口 1、2、3、4、5、6 县住建局、寿春镇
5 寿县 斌锋•江山樾 楚都大道北侧,双桥路东侧,寿滨小区一期南侧 1、2、3、4、5、6 县住建局、寿春镇
6 寿县 寿县县医院肿瘤中心大楼 寿县县医院内 1、2、3、4、5、6 县住建局、县卫健委
7 寿县 寿县县医院独立感染病区 寿县县医院内 1、2、3、4、5、6 县住建局、县卫健委
8 寿县 寿县淮河行蓄洪区2019-2021年居民迁建-涧沟镇西湖居民小区建设工程 寿县西门外 1、2、3、4、5、6 县住建局、涧沟镇
9 寿县 寿县淮河行蓄洪区2019-2021年居民迁建双桥镇靠城、大郢安置点工程 寿县城南新区双桥路西侧 1、2、3、4、5、6 县住建局、双桥镇
10 寿县 寿县寿春镇行蓄洪区居民迁建东津安置点(滨湖小区)一期工程 寿县寿春镇状元路与安丰路交叉口 1、2、3、4、5、6 县住建局、寿春镇
11 寿县 寿县八公山乡赵台村居民迁建安置点项目 寿县新城区碧云路以北,南塘东路以南 1、2、3、4、5、6 县住建局、八公山乡
12 寿县 寿县寿春镇行蓄洪区缪圩小区居民迁建安置点一期工程 寿县城南新区双桥路西侧 1、2、3、4、5、6 县住建局、寿春镇
13 寿县 淮河干流正阳关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 寿县董峰湖、寿西湖行洪区内 1、2、3、4、5、6 县水利局、丰庄镇、涧沟镇、双桥镇、八公山乡、寿西湖农场
14 寿县 东津渡大桥建设工程 寿县与谢家集区交界处 1、2、3、4、5、6 引江济淮集团淮南建管处、县发改委(县引江济淮办)、寿春镇
15 寿县 靖淮大桥及接线工程 寿县城北 1、2、3、4、5、6 引江济淮集团淮南建管处、县发改委(县引江济淮办)、八公山乡、寿西湖农场
16 寿县 石埠大桥建设工程 寿县茶庵镇境内 1、2、3、4、5、6 引江济淮集团淮南建管处、县发改委(县引江济淮办)、炎刘镇、茶庵镇
17 寿县 寿县瓦埠湖大桥及接线工程 寿县瓦埠镇境内 1、2、3、4、5、6 县重点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陶店回族乡、瓦埠镇
18 寿县 G328寿霍路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 寿县城南 1、2、3、4、5、6 县交通运输局、寿春镇、双桥镇


表8
淮南市搅拌站污染专项整治
序号 县区 搅拌站名称 详细地址 治理标准(1.道路硬化2.物料封闭或密闭3.破碎、搅拌、卸料除尘4.车辆冲洗5.密闭运输等) 完成情况备注(完成及完成时间或未完成 责任单位
1 寿县 寿县永固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寿县窑口镇237国道西侧 1、2、3、4、5 县住建局、窑口镇
2 寿县 寿县和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寿县大顺镇 1、2、3、4、5 县住建局、大顺镇
3 寿县 寿县新桥混凝土有限公司 寿县炎刘镇 1、2、3、4、5 县住建局、炎刘镇





















寿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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