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关于开展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2022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经营行为,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按照寿县“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事项清单及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等文件精神,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消防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对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经会商对全年抽查工作做出安排:
一、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总体情况:
截至2022年5月5日,全县共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32户(动态调整)。
二、抽查工作安排:
1、抽查基数:32户(动态调整)
2、抽查频次及抽查时间安排: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及上级文件常态化开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工作的要求,2022年度拟开展对“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频次为一次。
抽查时间安排: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0月1日 抽查
(以上时间包括平台抽取、检查人员匹配、实地检查、检查结果录入)
3、抽查比例及信用风险分类:
抽查比例不低于抽查基数的10%。(动态调整)
抽取中按照抽查对象的信用风险分类实施差异化抽查,其中守信类抽查比例为3%、警示类抽查比例10-20%;失信类抽查比例50%;严重失信类80%以上,实施中可根据抽取及监管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检查事项:
(1)县文化和旅游局检查事项: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经营情况的检查。
(2)县公安局查事项
信息网络安全及治安安全检查;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检查。
(3)消防部门检查事项
消防安全情况的检查。
(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事项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5、计划抽取及检查方式
按共同决定的时间,县文化和旅游局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以下称监管平台)发起抽查计划,参与单位双随机联络员通过监管平台接收任务、匹配检查人员,打印检查表,在约定的时间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抽中的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本次检查全部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结束后,检查单位在7日内通过监管平台公示检查结果。
抽查工作建立联络员会商机制会商联络员名单:
单位 名称 |
分管 领导 |
职 务 |
联系方式 |
联络员 |
职 务 |
联系方式 |
文旅局 |
张多利 |
副局长 |
181****6760 |
王 栩 |
|
131****9699 |
市监局 |
王七生 |
副局长 |
办公室: 4123077 手机139****7345 |
周 兵 |
信用监管股 长 |
办公室: 4123025 手机号137****2338 |
公安局 |
卢 胜 |
局 长 |
139****4158 |
黄秀宇 |
|
158****3383 |
消防救援大队 |
龚来智 |
专业技术干部 |
153****5119 |
张 瑞 |
文员 |
173****4308 |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 寿县市场监管局 寿县公安局 寿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