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关于启动寿县气象灾害(高温)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计8月12-16日我县继续维持晴热高温天气,最高气温37~39℃,部分地区超过40℃。依照《寿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寿政办〔2021〕19号)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8月12日11时启动寿县气象灾害(高温)Ⅲ级应急响应。现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转入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状态,按照《寿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及时查找和排除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性天气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农业指导服务。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针对高温天气对当前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要及时组织农业专家和科技人员深入第一线,因地制宜加强针对性技术指导和服务。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相关宣传。
三、全面落实值班制度。高温天气期间,各乡镇、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和政令畅通。要及时协调处理高温天气下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相关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按规定立即上报,努力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