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1月20日
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
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2019〕128号)及《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府办﹝2019﹞41号)等相关规定,为扎实推进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和省市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寿县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扣新时代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新要求,合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资源利用,促进国土空间资源综合开发,绘制未来美丽国土一张蓝图,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实施“南工北旅生态县”战略提供国土空间资源保障和有力的规划支撑。
二、基本原则
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整体谋划新时代寿县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格局,以淮南市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等重要生态空间的规划管控,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空间格局。
(二)坚持底线管控、持续发展。以淮南市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双评价)为参照,坚持“底线思维”,采取“逆向规划”思路,优先划定关系到生态安全、粮食安全、资源安全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限制开发建设区域,切实提升国土空间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益,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上下联动、规划协同。统筹推进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坚持部门合作、自上而下、上下联动编制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加强上位规划对下位规划的引领,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应与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相一致。
(四)坚持以人为本,品质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开门编规划”,做好规划宣传和引导,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规划编制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阶段,强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和公共空间供给,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奠定物质与空间基础。
(五)坚持“多规合一”、全域覆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充分吸收《寿县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寿县总体规划(2013-2030)》、《寿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八公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和各相关规划成果,编制统一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形成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发展和城乡发展规律,根据寿县自然资源禀赋、人文特色和发展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体现寿县鲜明特色,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规划韧性,针对不同用途制定对应的管控措施,对暂未确定开发利用方向的地区允许规划“留白”。
三、主要目标
结合淮南市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双评价),科学划定寿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空间管控底线。在此基础上,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利用格局、合理配置各类自然资源、全面开展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系统提出全县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下位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促进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四、工作任务
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范围为全县行政管辖区内的全部国土空间。规划期限为2019年至2035年,中期目标年为 2025 年,规划目标年为 2035 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原则,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照县和镇(乡)两级分别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明确乡镇各类约束性指标和发展指引。
(一)统一规划编制基准
整合目前已有的各类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的数据信息,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现状基础数据,统筹考虑其他调查监测和规划成果,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基础数据库。
(二)开展寿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和现行规划实施成效评估
分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现实状况、趋势变化、空间效益,评估现行各类空间性规划的实施成效和突出问题,提出优化完善建议,提炼创新思路,为开展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理清问题、明确方向、提供治理思路。
(三)组织开展重大专题研究
结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国土空间发展战略、“三线”优化调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风景名胜区、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文物保护、城乡一体化、寿县港区(含江淮运河寿县段)、村庄分类布局、融入重大发展战略机遇发展综合交通体系等重点内容,由县直各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开展专题研究,提出解决措施,为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编制提供支撑。
(四)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按照《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要求,科学布局“三区”、优化调整“三线”,合理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配置等内容,对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修复进行总体安排和统筹部署,明确中心城区空间布局,提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约束性指标和发展指引,编制形成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五)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
包括四部分内容:1.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要求,建设寿县“一张图”数据库;2.标准规范编制需求:包括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数据汇交要求、数据库质量检查细则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接口规范;3.国土空间规划指标模型体系建设要求。通过开展规划相关模型专题研究,构建一套支撑规划分析评价、规划成果质检审查、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的模型体系;4.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功能需求,包括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应用、国土空间规划分析评价、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审查与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和国土空间规划指标模型管理等。
(六)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细化落实,以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重点深化“三区三线”布局,落实控制指标,明确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的实施范围、内容和要求,明确乡镇政府驻地用地功能结构、用地布局与基础设施安排。根据发展现状和实际需要,先行启动瓦埠镇、安丰塘镇、双桥镇3个乡镇和新桥片区同步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五、工作要求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省和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的细化和落实,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侧重实施性。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加强对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指引,明确镇村规划体系,提出乡村空间优化、品质提升要求。要严格遵守市级空间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并对市级规划内容进一步分解和细化。结合我县发展建设实际情况,对于市级非强制性规划内容,如公共设施、基础设施选址等具体事项安排可以做出优化与调整。同时规划编制工作要加强与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充分衔接,融合正在编制的县“十四五”规划,落实发展目标与指标,为各类规划落地提供空间保障。
六、进度安排
按照“启动部署、规划编制、形成成果、审查报批”四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 启动部署及招投标阶段(2019年10月—11月)
成立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领导组,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动员大会,组建工作小组,保障规划编制经费,开展《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招投标工作,11月底前完成寿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
(二) 规划前期研究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3月)
2019年11月起,开展现行规划实施成效评估和“一张图”数据库建设,启动开展重大专题研究。2020年3月底前,完成专题研究报告阶段性成果,并提出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有针对性、指导性的研究结论,初步建成基础信息数据库。
(三) 规划成果编制阶段(2020年4月—6月)
于2020年6月底前编制形成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以及先行启动乡镇或片区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完成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和规划数据库及相关附件。
(四) 审查报批阶段(2020年7月—12月)
《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征求意见稿)完成后,邀请专家对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论证、咨询;通过网上公告、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充分吸收和接纳各相关修改建议并进行完善的基础上,形成规划送审稿,按法定程序审批。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组,领导组行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统筹协调职责,对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和决策;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工作小组,明确责任人。领导组办公室实行例会和协调制度,负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及日常事务。各乡镇同步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二)强化技术支撑
采用“多团队联合”模式,要求中标单位选择土地规划、城乡规划实力强、业务水平高的技术单位作为联合技术团队,同时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组建专家团队,参与规划编制的技术审查和咨询论证等工作,高水平、高质量推进编制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
按照“充分保障,节约利用”的原则,将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题研究、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由县财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经费,具体编制费用以实际中标价为准(先行启动的3个乡镇规划编制费用由县政府和乡镇各承担50%,新桥片区与其他乡镇编制费用由新桥片区及所在乡镇自行承担)。
(四)建立协同机制
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主体为县政府,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编制,县直各相关部门配合编制,并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需要,提出与本部门相关规划协调意见,对涉及本部门内容把关。县政府办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县政府督查室对相关部门编制工作进行督办。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寿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和现行规划实施评估、寿县国土空间发展战略、寿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等专题研究。
县住建局:根据规划编制要求组织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乡一体化等与本部门相关的专题研究工作。
县交通局:根据规划编制要求组织开展寿县城乡综合交通体系、寿县港区(含江淮运河寿县段)等与本部门相关的专题研究工作。
县文旅局:根据规划编制要求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发展,文物保护等与本部门相关的专题研究工作。
县八公山风景区管委会:根据规划编制要求组织开展风景名胜区保护等与本部门相关的专题研究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规划编制要求组织开展实用性村庄分类、村庄布局等与本部门相关的专题研究工作。
县发改委:根据规划编制要求组织开展寿县融入重大发展战略机遇(合肥都市圈、淮河生态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思路专题研究等与本部门相关的专题研究工作。
新桥园区管委会:根据规划编制要求组织开展临空港经济发展战略专题研究等与本部门相关的专题研究工作。
(五) 全程公众参与
坚持“开门编规划”,扩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程度。规划(征求意见稿)要广泛征求民众、有关单位的意见,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 确保数据安全
建立健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档案管理和数据安全等制度,规划编制和信息系统建设涉及的相关数据、图件、报告及技术资料等,非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让或者转借,确保重要数据资料安全。
附件:1.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组
2.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小组
3.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职能部门职责
附件1
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组
组 长:程俊华 县长
常务副组长:岳 锐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曹永军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王多好 县政府办主任
王晓峰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
陆 涛 县政府机关党组成员
王永贤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东升 县发改委主任
潘琪贵 县经信局局长
赵成凤 县财政局局长
万 轶 县公安局政委
许 凯 县住建局局长
夏 丁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佩连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姜 国 县水利局局长
李延孟 县文旅局局长
吴作谦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中禄 县司法局局长
夏承开 县教体局局长
王占银 县民政局局长
程德云 县城管局局长
陶 杰 县审计局局长
吕学东 县统计局局长
仇恒明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涂满祖 县卫健委主任
王 勇 县文保中心副主任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王永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实行例会和其他协调制度,负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及日常事务。
领导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小组
组 长:岳 锐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陆 涛 县政府机关党组成员
专职副组长:王永贤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赵东升 县发改委主任
许 凯 县住建局局长
夏 丁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佩连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夏承开 县教体育局局长
王占银 县民政局局长
姜 国 县水利局局长
潘琪贵 县经信局局长
吴作谦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延孟 县文旅局局长
涂满祖 县卫健委主任
赵成凤 县财政局局长
陶 杰 县审计局局长
李中禄 县司法局局长
吕学东 县统计局局长
程德云 县城管局局长
仇恒明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裴久成 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程晓东 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曹克仁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金 鑫 寿县八公山风景区管理处主任
王 勇 县文保中心副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王永贤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执行副主任:贾全培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副 主 任:张友彬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霍忠勇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凌 峰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蔚厚汉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顾 博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成 员:县自然资源局各股室、中心所负责人、新桥分局局长,县直各相关部门和先行启动乡镇专职工作人员。
工作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3
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各职能部门责任分工
序号 |
单位 名称 |
工作职责 |
专职工作人员 |
1 |
县自然资源局 |
负责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与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接,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要求;负责提供全县林业、湿地、自然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相关规划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和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全县林业、湿地、自然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提供寿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和现行规划实施评估、寿县国土空间发展战略、寿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等专题研究成果;牵头完成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实施等各环节的具体操作和项目信息上报等;牵头并组织审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 |
空间规划股、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2 |
县发改委 |
负责提供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资料,各项经济发展数据,正在编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文本、图件、数据、文件及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提交寿县融入重大发展战略机遇(合肥都市圈、淮河生态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思路专题研究成果。 |
许士安 |
3 |
县财政局 |
负责保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项工作经费,并将今后实施管理中的动态维护等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
徐中虎 |
4 |
县生态环境局 |
负责提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文本、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和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生态环境和保护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 |
曹海兵 |
5 |
县农业农村局 |
负责提供全县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域滩涂养殖及农业相关规划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和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全县现代农业、优质商品粮基地建设,农民宅基地管理和乡村治理等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提供实用性村庄分类、村庄布局等专题研究成果。 |
夏多勤 |
6 |
县交通运输局 |
负责提供全县交通综合规划相关文本、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和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全县交通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提供寿县城乡综合交通体系、寿县港区(含江淮运河寿县段)等专题研究成果。 |
陶军凯 |
7 |
县水利局 |
负责提供全县水利规划相关文本、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和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全县水利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 |
王 群 |
8 |
县住建局 |
负责提供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关的文件、图件、矢量数据和电子信息资料; 古城保护、基础设施、人防规划等;提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乡一体化等专题研究成果。 |
赵前伟 |
9 |
县文旅局 |
负责提供全县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等与规划相关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和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全县文化、旅游、文物保护、旅游开发和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提供文化旅游发展,文物保护等专题研究成果。 |
孟 春 |
10 |
县统计局 |
负责提供人口、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经济发展数据,等各项统计数据及统计年鉴等,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
郑新民 |
11 |
县民政局 |
负责提供敬老院、公墓等项目规划选址文件、图件、矢量数据和电子信息资料。 |
张 兵 |
12 |
县教体局 |
负责提供中、小学、幼儿园布点规划及体育健身场所规划文件、图件、矢量数据和电子信息资料。 |
朱 鹏 陶思聪 |
13 |
县经信局 |
负责提供全县经济和信息化规划相关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和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 |
孙 华 |
14 |
县卫健委 |
负责提供新建、扩建卫生院、卫生室规划及选址图件、矢量数据和电子信息资料。 |
孙乃山 |
15 |
八公山风景区管理处 |
负责提供寿县八公山风景名胜区相关资料,提出至2035年有关八公山风景名胜区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提供风景名胜区保护专题研究成果。 |
江 琼 |
16 |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
提供大数据分析服务,负责数据资源归口,打破信息孤岛。 |
张尹晗 |
17 |
县城管局 |
负责提供环境卫生相关数据及专项规划成果、“十四五”规划等 |
邹方利 |
18 |
县消防大队 |
负责提供消防安全布局等相关数据及专项规划成果 |
龚求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