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停车】关于取消城区部分路段临时停车点通告
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畅通,降低事故风险,保证道路通行功能,强化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更好提升城区整体形象,结合城区交通状况实际和寿县货运停车场的启用,现决定取消城区部分路段临时停车点,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的停车点:安丰路东段、芍陂路东段、定湖大道南段(建材城东门以南)三处临时停车点。
二、执行时间:自2022年8月1日起执行。
三、以上路段临时停车点取消后,请各式大小货车、工程运输车、农用车、专项(特种)作业车等大型车辆一律不得停放在上述三处临时停车点,可选择将车辆停入寿县货运停车场(寿春镇新城区宾阳大道与滨湖大道交口西北侧),禁止占道停放。违反上述规定的,寿县城管局、寿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并将违规停放的车辆依法予以强制拖移。同时,2020年9月10日寿县城管局 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关于规范城区大型车辆临时停车点的通告”于2022年8月1日废止。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积极配合。
特此通告
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