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征集】关于公开征集《关于示范推广新型农业机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快我县新型农业机械示范推广应用,根据省、市“两强一增”,即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有关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关于示范推广新型农业机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1951564269@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寿县国投大厦二楼寿县农业农村局,邮政编码:232200
三、通过传真方式发送至:0554-3126147。
四、联系电话:0554-312614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日
关于示范推广新型农业机械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淮南市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淮发〔2022〕5号)文件精神,强力推进实施机械强农六大行动,加快我县新型农业机械示范推广应用。现将示范推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推广新型农业机械类型
1.小麦旋耕条播一体机;2.油菜移栽机;3.水稻高速乘座式插秧机(含加装侧深施肥装置);4.水稻钵体育苗摆栽成套机械;5.水稻有序抛秧成套机械;6.“三同步”水稻精量穴直播机;7.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播种机;8.青毛豆采摘机(国产)。
二、县级奖补办法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本县范围内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购置上述新型机械的,按规定申报国家购机补贴,同时县给予叠加补贴。国补加县补总额不超过购机全额的50%。国补之外的补贴资金从县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专项资金中解决。
(二)购机时间段
2022年1月1日-10月1日。
(三)申报县级奖补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31日。
(四)验收办法
1.验收依据
农业经营主体申请县级补贴,要出具下列材料:1.填报2022年寿县农机购置县级补贴申请、验收表;2.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3.国家购机补贴证明;4.五年内使用,不变卖承诺。申报单位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后,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报送到寿县农机推广中心(寿县寿春镇老城区大卫巷口星月楼三楼),联系人:余其军,联系电话:3122222。
2.验收方式
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成立联合验收组,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现场查验机械实物及型号,室内审核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补贴资金兑付
验收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补贴资金直接兑付购机主体。
三、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到村、到农业经营主体。
(二)鼓励脱贫帮扶单位出资支持脱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购置机械,所购机械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租赁经营。
附件:2022年寿县新型农业机械购置县级补贴申请、验收表
中共寿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 月 日
附件
2022年寿县购置新型农业机械县级补贴
申请、验收表
乡镇、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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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名称(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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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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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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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机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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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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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承诺 |
5年内使用,不变卖。一经发现变卖行为,依法依规收回县级奖补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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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机主体开户行及账号 |
开户行: 对公账号(或农户“惠农一卡通”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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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验收组意见(盖章) |
验收组人员(签字): |
注:县补贴金额由县验收组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