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农业农村局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采纳情况
《寿县农业农村局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采纳情况 | |||
序号 | 单 位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无修改意见 | — |
2 | 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 | 无修改意见 | — |
3 | 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 | 事项清单中第55项与第66项重复;第56项与第71项重复;第57项与第66项重复;第58项与第67项重复;第69项与第73项重复。 | 采纳 |
4 |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无修改意见 | — |
5 |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无修改意见 | — |
6 | 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 | 第37、38、39、40、41项渔船证书办理、补发、年审、注销事项划转至县交通运输局(海事部门) | 采纳 |
7 | 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 | 第46、47、48、49、50、51项渔业船员证书事项由渔政渔港管理机构承担 | 由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现场核查由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完成。 |
8 | 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 | 第52项渔业捕捞许可事项由渔政渔港管理机构承担 | 由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现场核查由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完成。 |
9 | 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 | 第54项航标设置等事项由渔政渔港管理机构承担 | 由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现场核查由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完成。 |
·征求公告:http://www.huainan.gov.cn/public/118322836/12586189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