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11:46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和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7日)

 

各位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县十届人大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之后,经认真梳理,交由县政府集中承办的议案和代表建议共132件,内容涵盖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集中反映了广大群众对加快推进寿县各项事业发展的热切期望,也充分体现了各位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议案办理情况

双桥镇代表团刘永涛等代表提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的议案》,作为议案办理。

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我县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创新实施分类管理,确保未脱贫户全部如期脱贫,已脱贫户不返贫,边缘户不致贫,全面巩固脱贫成果,切实提升脱贫质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双包”工作制度,所有村都有驻村工作队帮扶、配齐扶贫专干,实现全县所有贫困户包保全覆盖。

二是努力克服疫情灾情影响。制定出台《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就业产业帮扶、农产品帮销线上教学等行动。针对汛情灾情影响,对因灾受损的贫困户和边缘户实行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全县受灾贫困群众4030户11953人,没有出现贫困群众因灾死亡和因灾返贫致贫现象。

三是全面推动政策落地。产业扶贫,率先在全省出台了产业发展导则、特色种养业补贴办法。产业扶贫的做法,被农业部调研组称为“寿县模式”。安排2.8亿元实施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到村项目60个,其中投入2.2亿元重点建设22“温氏养猪”基地。就业扶贫,建成10个就业扶贫车间,完成贫困人口帮扶就业1.2万人、技能脱贫培训4693人。全县建有3千瓦户用光伏电站3800个,村级光伏电站326座,年实现收益3500万元。项目建设,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5亿元,其中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800万元,全县146个扶贫项目全部完工消费扶贫,积极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证工作,成功申报进入《全国扶贫产品目录》产品121个。开展以“畅游历史文化名城·尽享寿州名优特产”为主题的消费扶贫直播带货活动,帮销金额60万元,电商交易额33.8亿元,同比增长22%金融扶贫,发放贷款11525603.39万元,增幅位居全省前列。教育扶贫,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贫困生补18411人667.9万元;发放雨露计划补助2901435.15万元。健康脱贫,全县贫困户享受综合医保住院补偿26452人次,其中财政兜底26666人次1926.4万元。贫困人口慢性病180”补偿14万人次1401万元。社保兜底,发放农村低保金1.5亿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746.8万元。深入推进蜀山结对帮扶工作,今年安排结对帮扶资金1500万元,全部用于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建成后年收益达到140万元以上。

四是着力加强“双基”建设。行蓄洪区安全建设,总投资68.99亿元,在全县18个乡镇实施居民迁建项目,解决1.76万户、6.18万人安置问题,共建设33个安置点。交通设施建设,投资4.11亿元,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587.6公里。水利设施建设,投资744万元,稳步推进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受益人口6.7万户、26.44万人。住房安全建设,实施危房改造“四类重点户756户,其中贫困户248户,发放补助资金1031.8万元。供电设施改造,投资2.22亿元,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建改配变385台、建改10千伏线路260公里。农村信息化建设,实施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新改建通信基站387座,新改建光缆625公里。

五是全面巩固脱贫成果。针对剩余的1447户3278名未脱贫贫困人口,实行双人包保,分类实施综合社会保障措施,优先安排公益岗位和自身产业发展项目,确保如期脱贫;落实好“四不摘”要求,建立健全防范返贫机制,及时做好动态监测,消除返贫风险;继续实施重病救助、住房饮水保障、政策兜底等措施,对边缘农户2957户7726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确保不致贫。同时,持续做好动态调整,今年全县自然增加793人,自然减少2494人;2020年拟脱贫户已完成“评议、公示、公告”等规定程序,并全部在国办系统标注.

二、建议办理情况

截至2020年9月底,131件建议均已办理并答复完毕,办复率达100%。

1.代表们所提建议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52件,占总数的39.7%。余学全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乡居民医保系统合并的建议》。2020年1月1日,全县完成医保结算系统切换,实现医保结算系统的统一,由医疗保障部门统一管理。1月3日,顺利实现全县居民医保结算系统的整合上线,原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新农合参保人员以及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都能够通过省异地联网结算平台实现省内外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周正兵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干部待遇的建议》。县委组织部联合县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励村干部担当作为的具体举措》,从2020年开始,建立健全了村干部工龄补贴、绩效报酬管理、人才补助、发展村集体经济奖励等机制,目前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每人每月提高至3440元、增长了30%,其他成员提高到2816元、增长了32.5%,村两委正职绩效报酬由原来的7800元提高至14400元、增长84.6%,其他成员由6300元提高到12000元、增长90.47%。

2.代表们所提建议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69件,占52.7%。吴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区域供水、确保农村安全用水全覆盖的建议》。县政府已编制了《寿县县域区域供水规划(2017-2030年)》,将全县划分为三个供水分区,拟建三水厂、五水厂,扩建新桥水厂。印发了《寿县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计划投资3.5亿元,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

3.代表们所提建议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要等待以后解决的8件,占6.1%。丁家全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下调济祁高速(寿县段)过路费标准的建议》。由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制定权限在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发改委,县级无此项权限,已向省交通厅进行反映,争取支持。

4.代表们所提建议无法办理,留作参考的2件,占1.5%。吴标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双庙集镇新建生猪屠宰场的建议》,因生猪屠宰实行许可制度,我县年出栏生猪超过30万头,最多可设立两家标准化屠宰场。2019年5月,经市政府批准,确定在我县寿春镇和安丰镇分别设立1家生猪屠宰场。另外,因瓦埠湖东片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严禁设立生猪屠宰场。

三、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始终把代表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办理工作的重要标准,不断提升办理水平。

(一)明确责任、会议交办。建立了由县长负总责,常务副县长统筹协调,分管副县长具体抓的办理工作机制。 县政府办与县人大办联合印发了《关于交办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的通知》,4月24日,召开了交办会,将131件建议分别交办给60余家县直单位和乡镇进行办理。各承办单位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亲自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理的工作责任制,明确了任务、责任和办结时限。

(二)规范程序、提高质量。一是规范程序。在建议的承接、登记、分类、阅批、交办、督促、审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形成了一整套流程清晰、规范高效的办理程序。二是统筹推进。把办理工作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同安排同部署落实。县交管大队在办理正江等代表提出的窑口镇新街路口安装红绿灯的建议过程中把代表建议同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统筹安排推进,办理过程中多次征求代表意见,赢得代表满意。三是加强沟通各承办单位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话、传真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有条件的还约见代表面谈或主动上门面谈,提高议案、建议办理的走访率和面谈率。县委编办在办理夏泽成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每个乡镇设立一个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的建议》过程中,就认真细致向代表反馈目前因机构设置问题,与代表进行了充分的解释沟通,得到了代表的理解。四是深入调研。各承办单位加强对建议办理的调查研究,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利益分配、牵涉部门多、情况复杂建议的办理,各承办单位从实际出发,在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答复代表。县民政局在办理王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新桥产业园建设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议》过程中,多次深入到新桥园区进行实地调研论证,最后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答复函,得到了代表的认同。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县政府办不断加大对办理工作的督查力度。2020年6月28-30日,县政府办对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中期专项督查督办,及时掌握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展情况,重点督促各协办单位要及时主动地向主办单位提出协办意见。9月初,在县政府应急平台和建议办理工作群里采取每周一调度,每天一通报的方式,对各主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对经督查调度、通报仍未办理的,进行点对点的督办。10月份,要求各承办单位对代表议案和建议全面进行“回头看”,并及时汇总议案和建议最新进展情况,并督促承办单位将最新进展向代表进行反馈。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举措

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是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总体来看,本次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承办单位重视不高。有些单位收到建议后没有及时办理,办理答复中强调客观因素过多,解决问题办法不多,存在敷衍塞责的现象,个别单位还存在答非所问现象。二是个别承办单位沟通交流不够。仍有个别单位未与代表当面沟通,形成答复意见后也未及时征求代表意见,极少数单位还存在答复函没有呈送或邮寄给代表现象。三是少数承办单位措施落实不力。“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依然存在,有些单位答复意见的针对性不强,避重就轻;有些单位认为答复完了就算办结,对于答复意见中向代表承诺解决的问题没有抓好后续落实工作。四是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仍然采取的是老模式纸质交办、答复,这种模式不利于交办也不利于承办更不利于跟踪、存档,目前省、市均已经建立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平台。

对此,我们将认真总结,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力争使每件合理化议案、建议都得到最大限度的落实办理;三是进一步改进议案、建议的办理方式,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交流。四是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尽快启动县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平台建设。

各位代表,做好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职责所系、工作所需、群众所盼,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通过不懈努力,力求把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做得更好,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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