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取消一批证明事项【转发】

发布时间:2020-06-05 10:47信息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寿县支行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修订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减证便民工作,先后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优化服务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作出部署。中国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减证便民,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经清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取消11项证明事项(见附件4),并对取消证明事项所涉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

  二、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2019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通过网站发布通知,就修订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未收到不同意见。

  三、修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名称及主要内容

  决定取消的证明事项主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相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共涉及《教育储蓄管理办法》等(见附件1)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见附件2),以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见附件3)。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对上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设定相关证明事项的条款予以删除或作相应修改。


附件1: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2号(关于修改《教育储蓄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
附件2: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令〔2020〕第3号(关于修改《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的决定)
附件3: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3号(修订《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5件规范性文件)
附件4: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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