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县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寿安办〔2023〕14号
关于印发全县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全县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3月31日
全县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月10日、11日,马鞍山市、合肥市接连发生两起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受伤。省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分别作出批示,要求以此为戒,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防控。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统一部署和《关于印发全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安办〔2023〕19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紧盯有限空间事故易发领域,聚焦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针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设施设备设计、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防护应急设备配备和使用、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外包工程统一管理等重点事项,开展“拉网式”全方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持企业自查自改、县级检查指导相结合,全面提升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同类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9月底。
三、整治范围
(一)有限空间事故易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工贸八行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领域、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
(二)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贮(槽)罐、塔(釜)、冷藏箱、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密闭或半密闭设备;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地下有限空间;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气调库)、粮仓、料仓等地上有限空间。
四、整治重点
(一)工贸八行业。
1.重点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工艺设施设备、常压槽罐、管道相关设备设施、地坑、公辅设备设施。
2.重点事项:(1)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组织开展有限空间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2)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设备、设施是否经正规设计或安全论证。(3)是否按规定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4)是否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配备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通风设备、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以及相关气体检测报警仪器等防护用品和应急装备,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5)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是否规范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是否按照作业规程规范作业。(6)是否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7)是否与有限空间作业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和监督。
3.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经信局(商务局)参加,各乡镇、园区落实属地责任。
(二)化工和危险化学品。
1.重点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管沟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2.重点事项:(1)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制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并进行培训学习和应急救援演练。(2)是否对本单位受限空间进行全面风险辨识、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台账,并逐个进行标识和警示。(3)受限空间作业是否在每日安全承诺中列明。(4)是否按规定开展受限空间作业审批和风险分析。(5)是否对受限空间进行了安全隔离(如对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采用盲板或拆除一段方式进行隔离,对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进行严密封堵)。(6)是否对受限空间采取了有效的空气流通措施,确保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良好。(7)是否在作业开展30分钟前,按规定进行气体(包括氧含量、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合格,作业中断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限后,是否重新检测合格;作业现场是否配备移动式气体检测报警仪,连续记录受限空间内可燃气体、有毒气体及氧气浓度,2小时记录一次。(8)监护人是否核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并全程监护。(9)作业人员是否检查、配备了符合特殊作业规定要求的防护装备;是否明确在作业异常时未正确穿戴个体防护装备的人员严禁入内救援。(10)受限空间作业票有效期是否控制在24小时内。
3.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参加,各乡镇、园区落实属地责任。
(三)建设领域。
1.重点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市政排水、供水、供气、供热、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等领域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以及窒息风险的有限空间,如阀门井、排气井、排水井、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地下管沟、暗沟、地坑、深基坑、废井、地窖、检查井室、沼气池、化粪池、污水处理池等。
2.重点事项:(1)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掌握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及危险有害因素,建立管理台账。(3)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4)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5)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现场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实施应急演练。(6)是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电气是否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7)作业人员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监护人员是否在现场或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8)委托外包作业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外包作业单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参加,各乡镇、园区落实属地责任。
(四)电力领域。
1.重点部位:包括但不限于电缆隧道、电缆(通信)管井、电缆夹层、箱、柜、深坑、污水井、焚烧垃圾库等。
2.重点事项:(1)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掌握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及危险有害因素,建立管理台账。(3)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4)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5)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现场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实施应急演练。(6)是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电气是否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7)作业人员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监护人员是否在现场或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8)委托外包作业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外包作业单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牵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参加,各乡镇、园区落实属地责任。
(五)其他重点领域。
在农业、城管、教体、卫健、民政等其他重点领域,要结合本行业实际,根据有限空间类型,对照上述领域重点检查事项,全面排查整治到位。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等部门按监管分工负责,各乡镇、园区落实属地责任。
五、工作安排
(一)企业全面自查自改(4月底前)。企业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识别,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逐条对照各行业领域细化的重点整治内容,认真自查自改,列出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乡镇、园区报备。各乡镇、园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提醒、督促属地和监管领域内相关企业落实到位,并做好台账(见附件)汇总和梳理工作,并做到动态更新。
(二)县检查指导(7月底前)。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企业上报和台账情况,组织力量,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并纳入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严格执行清单化管理,督促企业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逐一挂单销号,形成闭环。
(三)巩固提升(9月底前)。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明察暗访,明察暗访等方式,适时开展重点督查,对专项检查开展“回头看”,推动专项整治落地见效。检查情况将作为年度安全考核重要参考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园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做好有限空间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任务和措施,压实各方责任,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严格监管执法。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隐患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充分运用《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行刑衔接和惩戒力度,强化执法震慑。要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作用,指导和帮助企业提升有限空间作业专业技能及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园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利用政府官网、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和科学救援知识。要选树一批正面典型、曝光一批反面典型,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作用。要充分用好《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公众、企业职工举报各类有限空间安全隐患。
(四)落实“凡查必考”。强化以考促学、以考促用,每次检查都要通过书面考核或现场提问的方式,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操作人员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应知应会和责任落实情况,推动企业相关人员切实掌握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全链条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乡镇、园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跟踪调度和总结评估,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提出有针对性工作建议。各乡镇、园区及各相关部门于10月15日前将有限空间专项整治情况报送至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4022915
联系地址:国投大厦一楼133室
联系邮箱:sx4022915@163.com
附件:有限空间安全监管台账
附件
有限空间安全监管台账
填报单位: 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有限空间名称 |
有限空间类别 |
企业或经营 单位名称 |
企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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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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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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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企业类别按:工贸八行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市政建设、电力等类别填写;2.有限空间类别:封闭半封闭设备、地上有限空间、地下有限空间。
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