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关于私有房产所有权证

来信人: 胡**** | 来信时间:2020-11-23 09:36 |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处理情况: [已回复] | 问题类型: 咨询

尊敬的领导,我爷爷在寿县三觉镇有一套有安徽省私有房产所有权证的房屋(有证件,发证时间是1989年,发证机关印章为寿县人民政府),因为爷爷及后代都在外地,不住三觉了,房屋听说已经坍塌(证上显示有几十平米的房屋面积,有200多平的土地使用权),现在该如何重新换发新证,换发什么证,该如何办理,请领导解惑?

回复时间:2020-11-23 11:03 回复单位:寿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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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县自然资源局办理。感谢您的留言!

回复时间:2020-12-07 15:51 回复单位: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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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网民胡某某联系,进一步了解得知,其爷爷为农业户口,举家在外地多年,一直不在家居住,房屋是土木结构,已倒塌多年没有恢复重建。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国土籍字第26号)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如胡某某的爷爷回村定居,可向户籍所在地的村集体申请宅基地,经依法审批后可进行不动产登记。我局工作人员与胡某某联系反馈情况,胡某某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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