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我县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3 09:57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暂行办法》,现将我县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满3年(含3年)(详细信息见附件)。

二、申请学费补偿应提供的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2份供存档);

2.毕业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2份供存档);

3. 学校和就业单位审核签章后的《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原件,2份;

4.就业协议(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2份供存档);

5.在基层企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期间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三、材料上交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20日

注:

1、银行卡号需提供工商银行

2、就业单位审核意见栏需填写***同志于2019年**月至2022年**月期间在***单位工作,服务期已满三年,三年考核结果为***。

附件: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暂行办法.doc


寿县教体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