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三觉镇中心卫生院瓦房分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及安装询价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0 14:54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三觉镇中心卫生院瓦房分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一台(含安装),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及供货时间等情况如下:

数量:一台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技术参数要求:

1. 仪器类型:随机任取、分立式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2. ★分析速度:比色恒速≥420T/H

3. ★最大可同时分析项目≥95个

4. 测试原理:比色法、比浊法、离子选择电极法

5. ★单盘样本位:≥100个, 样本盘具有防静电刷装置,并提供实物图片验证。

6. 最小加样量≤1.5μL, 0.1µl步进。

7. ★单盘试剂位:≥90个

8. 试剂盘制冷温度:2~8℃

9. 最小试剂量≤10μL, 0.5µl步进。

10. 搅拌杆:2个

11. ★反应杯位:≥92个,光径≤5mm;最小反应体积≤100µl

12. ★反应盘温控方式:固体直热,无需添加任何恒温液和保养剂,免维护免保养(不接受其他温控方式);

13. ★清洗机构:八组针清洗,其中擦拭针两根,八站式多步清洗,保障比色杯清洗干净,避免交叉污染

14. 光学系统 :全息凹面光栅后分光系统

15. 波长:340~800nm ,12个波长

16. 吸光度线性范围:0~3.5 Abs

17. 样品携带污染率:不大于0.05%

18. ★支持全血糖化功能,无需手工处理全血即可完成HbA1c测定;

19. 支持一个项目放置多套试剂

20. 操作系统:全中文操作界面

21. ★为保证检测结果可靠,生产厂家需具备标准化实验室,且获得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证书,认可的参考测量能力范围包含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等生化常规检测项目,确保生产厂家具有检测和校准服务的能力。(提供CNAS证书及附页)

22. ★溯源性:仪器生产厂家需同时生产配套的生化试剂、质控品、校准品,且具有溯源性证书,溯源性体系需在国家认可的标准化实验室内完成(提供实验室认证证书),提供55个以上生化检测项目的溯源性检测报告复印件(ALT\AST\ALP\ALB\TP\G-GT\T-BIL\DBIL\CREA\UREA\UA\TC\TG\HDL-C\LDL-C\APOA1\APOB\CK\CK-MB\LDH\α-HBDH\GLU\α-AMY等)保障结果具有准确性和溯源性,提供质控品、校准品注册证以及溯源性证书。

23. ★为保证售后服务,生产厂家须有经安徽省工商行政部门许可的直属分公司(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4. 生化仪器须提供投标品牌系列产品在安徽省三甲医院用户名单≥3家(提供用户名单和联系方式)。

25. ★投标品牌同系列生化分析仪产品获得FDA认证(需提供FDA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26. ★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提供样机验证性能及每项参数,如果参数不符合,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7. 备注:“★”号为重要条款,必须满足,必须提供厂家盖章的证明材料; 3条非“★”号条款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

备 注:

1、  供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2、  中标供应商需要提供品牌电脑含液晶显示屏一套和品牌打印机一台,水机,ups电源一套。

3、 本项目为1个包,最高限价为250000.00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最高价的为无效投标。

4、 ★参数必须满足,非★参数负偏离不得≥3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

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

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参数必须满足,非★参数负偏离不

得≥3项;,同等档次的产品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参数优于的

为成交供应商;当参数也一致时,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

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地点为寿县三觉镇中心卫生院瓦房分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

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4、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5、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6、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废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

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医院

“黑名单”、不再邀请投标。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九)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交易员身份证;

3、报价函(逐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5、供应商资格要求和采购需求中所需求的资料;

(十)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三觉镇中心卫生院瓦房分院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

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一)付款方式:货物送到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  95  %;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

的  5  %;期限  12个月,不计利息。

五、报价时间及方式

(一) 报价时间:2021年2月24日15时之前,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方式:

1、 现场递交。在2021年2月24日15时将报价材料送达寿县三觉镇中心卫生院瓦房分院会议室

2、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供应商投标须知”第四条第九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盖公章): 寿县三觉镇中心卫生院瓦房分院

采购联系人:曹主任        联系方式:15855901083

时间:2021年2月20日